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探视权的时间规定

探视权的时间规定
  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二、探视权时间规定的考虑因素
  
  对于子女而言,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由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在是否探望这一问题上已具备了相当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因此,在决定探望权问题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探望权的行使也应在征得其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实施。
  对于探望权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诉状分割财产债务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诉状分割财产债务的原则是什么?离婚诉状分割财产债务的原则是平均共同偿还原则。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


·多少岁就不算童工?
      我国对童工的界定是根据年龄来划分的,虽然您都清楚童工是包括在未成年人当中的,但具体多少岁就不算童工,大部分的人可能还是不太清楚的。针对这个问......


·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


·民事纠纷级别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纠纷级别管辖规定是怎样的?一、民事纠纷级别管辖规定是怎样的?民事纠纷级别管辖规定具体如下:《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交通事故如何起诉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很多时候当事人知道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但是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不知道该如何起诉,起诉费是多少?当然也有很当事人考虑请律师......


·治安处罚是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处罚方式,它是专门用于处罚那些实施
      治安处罚是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处罚方式,它是专门用于处罚那些实施了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且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买卖合同有哪些条款?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


·政府征地补偿工业用地主要包含哪些补偿项目
      政府征地补偿工业用地主要包含哪些补偿项目?1、奖励性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


·企业不签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企业不签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计件工资员工有加班费不?
      生活中有不少劳动者的工资都是计件的方式发放的,比如按提成计算工资的销售人员就是属于计件工资。我们知道,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就要给员工加班费,但是......


·起诉变更抚养去哪里办理?
      起诉变更抚养去哪里办理?夫妻上方一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就成一个重要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私下商议解决或是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