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北京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

北京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
  工伤认定由设区的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此系行政行为。工伤伤残等级由设区的市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委员会的医学专家评定。病、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职工提出申请,企业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经企业劳动鉴定机构审定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每月10日前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初审,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随机抽取有关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病伤职工进行鉴定。单位要派专人按照劳鉴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负责组织职工到场鉴定。
  二、在北京申请工伤鉴定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人如实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鉴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或病历摘要),与病情有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据等资料。2、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提交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和工伤职工选定的工伤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及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及检查报告等资料。3、因患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提供市卫生局批准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以及职工工伤认定表、就诊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因工负伤、职业病、因病和非因工负伤人员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用人单位负责申报。工伤评残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个人也可以按规定程序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报。4、因精神病劳动鉴定提供精神病专科医院即安定医院、回龙观医院、北医六院、安康医院的诊断证明,在回龙观医院、北医六院、安康医院就诊的除了提供诊断证明外还需提供病历或病历摘要。在各区(县)精神病医院住院的职工除有住院病历及详细治疗记录外,还应提供上述其中一家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在《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上监护人签字确认。综上所述,在北京打工的工人,在工地受伤后要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据材料,向有关部门申报工伤。北京工伤鉴定机构是各区县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果工人申请的是职业病鉴定,要额外准备职业病诊断书、检查报告等材料。对于鉴定委员会不作为的情况,工人还可以向北京市劳动局投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抗诉量刑是否有可能会加重
      一、刑事抗诉量刑是否有可能会加重?有可能加刑。《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


·要承担正当防卫的民事赔偿责任吗
      行为人实施防卫的,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需要作出专门的认定,而在确认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况下,即使行为构成犯罪,此时也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此时也......


·医疗保险怎么交
      医保,即医疗保险,属于五险中的一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医......


·一、刑法中不构成重婚罪的?
      一、刑法中不构成重婚罪的有哪些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一)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


·信息公开诉讼起诉期限是怎样的
      信息公开诉讼起诉期限是怎样的?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作出的行政行为,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


·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非常的高,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一再出现,我国
      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非常的高,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一再出现,我国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着自身的内容。而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就需要当地的交警按照我国法律......


·我国法律规定民法总则相关问题包括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民法总则相关问题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者十分重要的角色,对于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一些纠纷经常需......


·成年人监护人是自愿的吗?
      成年人监护人是自愿的吗自愿监护自愿监护,指被监护人不存在法定监护人的情况下,不负有法定监护义务的人自愿担任监护,并经主管组织同意对被监护人进......


·民事诉讼法涉外合同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涉外合同相关规定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为涉外民事关系。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一个民事关系是否具有涉外因素直接影响可选择的争议解......


·工伤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不属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


·代位继承的份额有多少,代位继承能取得多少遗产
      一、代位继承的份额是多少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加继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