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规定
上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规定
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4、精神损失费。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二、交通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一般认为死者遗产是指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而车祸肇事者赔付的死亡补偿费只能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精神上的抚慰和经济上的补偿,并不是对已不再是民事主体的死者所承担的民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称的“死亡补偿费”,其性质应为死亡抚恤金,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按继承处理。2、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其权利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他们是死亡抚恤的对象及求偿扶养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的求偿主体,是该法律关系中的直接当事人,直接享有上述请求权。依照有关死亡抚恤的规定,可以成为这种权利主体的人,一般应当是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是依靠死者生前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他们不仅可以成为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行使请求权的人,同时也是实际得到抚恤和赔偿的人。至于对死亡补偿费的具体分割一般依据有关共同生活的事实兼顾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确定。关于上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规定我们就为您介绍到这里,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情况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如果发生了这种严重的交通事故以后不管是交通事故受害方还是肇事方都需要积极配合,对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主要有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亲属的交通费等等,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著作权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哪些?
著作权人的权利包括:(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
·侵入他人住宅拘留多久?
侵入他人住宅拘留多久?侵入他人住宅拘留15日以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指行为人未经住宅主人允许,没有法律依据或正当理由,或者虽有法律依据,但不依......
·伪造租房合同开票算诈骗罪吗
伪造合同开票是违法的,但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伪造合同的用途涉嫌到了诈骗,且达到巨大数额,属于犯罪。如果伪造的合同的用途仅仅......
·股东法人签字在股东会议中起到什么作用
股东法人签字在股东会议中起到什么作用股东会决议里的股东(法人)盖章的意思是股东组织派出股东代表,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盖章,其后果由组织承担......
·在侦查羁押期算刑期吗?
根据法律规定侦查羁押期算刑期吗?根据法律规定侦查羁押期算刑期,羁押根据最后所判决的刑罚不同,折抵刑事不同。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
·离婚能够要求赔偿吗
【为您推荐】彭山县律师?蓬安县律师?武昌区律师?武冈市律师?平武县律师?于都县律师?三河律师??在离婚的过程中,有很多女性,都认为自己......
·合同到期上班有工资吗?
合同到期上班有工资吗?一、合同到期上班有工资吗?合同到期上班也是有工资的,而且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
·欠钱不还特别着急怎么办?
欠钱不还特别着急怎么办?欠钱不还特别着急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尽快的申请强制执行。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
·辞退员工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怎么做账?
辞退员工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怎么做账?辞退员工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先进入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然后分配进入管理费用。辞退员工所支付的经济补偿......
·刑诉指定辩护适用情形有哪些
刑诉指定辩护适用情形有哪些一、刑诉指定辩护适用情形有哪些(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企业倒闭后会重组吗
企业倒闭后会重组吗?一、企业倒闭后会重组吗?所谓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则债权人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