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处罚的听政程序都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听政程序都有哪些?
  
  针对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的罚款的案件,我国法律允许案件当事人可以参与案件的审理,进行听证。但是,参与听证也有一定法律程序需要遵循和遵守,只有按照相关的程序,提交相关资料后,才可以进行听证。那么,行政处罚的听政程序都有哪些?具体解释如下:
  
  听证申请人
  
  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
  
  3、责令停产停业的;
  
  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手续
  
  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书面提出听证要求。
  
  2、听证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3、听证申请人直接送达听证申请的,以公安机关收到的日期为准。
  
  义务
  
  1、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载明下列主要事项的听证告知书: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4)告知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和听证组织机关。
  
  听证告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的印章。
  
  听证告知书可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或者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
  
  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3、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载有下列事项的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听证人员的姓名;
  
  (4)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5)告知当事人准备证据、通知证人等事项。
  
  听证通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印章。
  
  4、听证人员在听证预备阶段必须完成核对听证参加人身份、宣读听证纪律、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等事项。
  
  5、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
  
  6、举行听证时,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
  
  听证结束后,听证人员应当把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当事人拒绝签名的,由听证主持人在昕证笔录上说明情况。
  
  听证笔录中有关证人证言部分,应当交证人审核无误。
  
  以上就是“行政处罚的听政程序都有哪些?”的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因为听证的结果对于案件的审理和裁定至关重要,所以,如果您有相关的需求,建议最好聘请律师协助处理。同时在听证过程中,要遵守有关规定,不能因为意见向左而发生冲突事件,不利于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婚前借款买房债务谁承担
      一、婚前借款买房债务谁承担?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


·民事诉讼如何撤销呢
      民事诉讼如何撤销呢一、民事诉讼如何撤销呢1、申请撤诉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范文有什么内容?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范文有什么内容?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范文甲方(赠与方):_________(姓名)乙方(受赠方):_________(姓名)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职务作品创作合同包括创作人吗?
      一、职务作品创作合同包括创作人吗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是不能通过合同约定的,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只能按法律规定的情形进行确......


·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内容是什么?
      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制度内容是什么?合法进行行政处罚,能够保证行政处罚案件的公正性,更能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为了提升行政处罚案件的合理性,有......


·离婚后小孩抚养费一个月是多少钱
      离婚后小孩抚养费一个月是多少钱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


·在超市偷东西会有案底吗
      在超市偷东西会有案底吗?构成盗窃罪的就会有案底,不构成盗窃被行政拘留的,行政拘留的记录也是永久保存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


·新公司融资如果亏损资金能不能返还
      新公司融资如果亏损资金能不能返还创业者进行创业时,会通过融资来获得起步资金,这种做法的专业术语叫融资。融资是通过众筹获得款项的一种商业手段。......


·大部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因为财产分割问题而产生争议
      大部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因为财产分割问题而产生争议,毕竟这个时候双方都是想要为自己争取更多利益的,尤其是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简直就是认为......


·一般保证的保证合同生效时间开始后与连带保证的区别
      一般保证的保证合同生效时间开始后与连带保证的区别是什么一、一般保证的保证合同担保的定义是表示负责,保证做到或保证不出问题。它是一种承诺,是......


·顺序法定监护人程序是怎样的
      顺序法定监护人程序是怎样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1)配偶;(2)父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