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强险赔付限次吗

交强险赔付限次吗,是如何赔付的?根据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我国对机动车司机都要求强制购买交强险。其购买意义在于保障机动车车主的人身安全,其次,在赔偿额度内对伤者进行救治,那么,交强险赔付限次吗?交强险在赔付时是如何赔付的?今天,我们针对这些问题,给您做了以下相关的解析,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交强险赔付限次吗
  交强险不限次数,但限保额。如果一次保额已经赔完了的话,在该保险年度内就不再赔了,如果前次保额没有赔完的,第二次还是可以赔的。依据有关法律以及保险条款规定予以明确说明,机动车强制保险是按次限额赔付,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除此之外机动车商业险的第三者责任险以及车辆损失险也是按次限额赔付,但是车身划痕损失险是累计限额赔付(保险条款特别约定保险人赔偿金额累计达到赔偿限额时保险责任终止),至于其他保险如何赔付建议详细查看所签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
  二、交强险赔付的相关规定
  2016年交强险赔偿限额的规定是,被保障人在使用投保车辆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其他人受到伤害,或者是使他人的财产损失的,被保险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交强险赔偿限额是不一样的,如果导致对方死亡的,那么赔偿限额为11万元,当被保险人没有任何责任的时候,赔偿也是11万。车主购买了车辆之后,交强险赔偿限额是不一样的,这种赔偿主要是指针对第三方进行的赔偿,如果对方没有投保或者是没有责任的话,那么车主就不能得到赔偿,对于车主来说,购买交强险的时候一定要明白这一点。交强险的保险款缴纳之后,车主的权益和利益能够得到一部分的保障,很多车主都认为自己用来交强险的一部分钱,可以用来赔偿对方,或者是用来干其他的事情,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并且这个险种赔付的最高标准就是2000元。交强险赔偿也要分清楚谁的主要责任,负主要责任的车主应该付的费用就高。不过有一部分的损失也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明确双方的责任之后,车主才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在受到损害的时候保护自己。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交强险赔付限次吗”这个问题,给您做的具体解析。从以上内容中我们得到答案,交强险的赔付是不限次数的,但是却有一定赔偿额度的限制。不同情形的交通事故,其在交强险的赔偿额度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购买交强险是非常有必要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侦查阶段律师办案人员做什么
      侦查阶段律师办案人员做什么一、侦查阶段办案人员应该做什么?1、从人被抓一直到案人件移送检察院,这一阶段称“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左......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80万有何利弊?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80万有何利弊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规定,最早来源于2003年3月8日七部委联合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目的是......


·分居协议应注意事项有什么?
      分居协议应注意事项有什么?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


·股东知情权的行使包含哪些范围
      股东知情权行使方式:《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的规定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的规定一、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政策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


·新商业车险规则的内容是什么?
      新商业车险规则的内容是什么?对于商业车险,是每一个有车的人都会购买的一种保险,不购买商业车险就会有很多的限制。国家对于商业车险也有相关的规定......


·法律规定保释金交哪里,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规定保释金交哪里,需要什么手续一、保释金交哪里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保证金应当交到公安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犯罪嫌疑人......


·一、办理租赁备案网签个税吗?
      一、办理租赁备案网签个税吗?根据最新政策,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需要房东纳税。对于需要办理居住证的租客而言,登记意味着房东获取的房租需要主动......


·拖欠农民工工资新规定包括什么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促使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比如,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市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市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宜州市市区规划区内(原庆远镇辖区、现庆远镇......


·专利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专利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视为自始不存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