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避免非婚生子女继承遗产在我国

如何避免非婚生子女继承遗产在我国,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无论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还是有抚养关系的养子女、继子女,在法律上都具有相同的地位,具有平等的继承权。我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我国法律之所以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与生父母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是直系血亲。而且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都是社会的一个成员,是国家的一个公民,所以,国家法律应当一视同仁,加以保护。所以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是公平合理的体现。二、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怎么行使(1)和婚生子女地位平等。《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这意味着在继承的地位上也是平等的,也就是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2)第一顺位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定继承应当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而配偶、父母、子女排在第一位,非婚生子女因为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继承权,所以也属于这里所说的子女范畴,应当首先获得继承。(3)可以遗嘱继承。我们都知道,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如果立了遗嘱并且经公证而有效的话,那么遗嘱就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直接执行,在遗嘱继承完成后还有剩余财产的才进行法定继承。这样的规定也适用于非婚生子女,当被继承人有效地立下遗嘱把财产交给非婚生子女继承,那么非婚生子女就能按照遗嘱直接继承,不受法定继承的限制。三、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和义务(1)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从父姓或从母姓;有权要求生父或生母给付生活费、受教育费;有权要求继承生父或生母的遗产。当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生父母也同样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与婚生子女一样,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对于其所有兄弟姐妹来说,有监护权或被监护权。这就是说,在上述情况下,年幼的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其年长的婚生或非婚生兄姐承担监护职责,当他们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年长的婚生与非婚生兄姐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责任。(3)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也负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因为我国法律会保护任何一个民事主体的权益,虽然是婚生子,但是依旧享有继承权,对于民事主体来说,若不想让非婚生子继承遗产,那么,在自己死亡之前,就需要拟定相关的法律文书。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立案材料抗诉是什么
      刑事立案材料抗诉是什么提出抗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恶意抢注商标的后果有哪些?
      1、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恶意抢注商标的实质是对他人商誉或声誉的盗用,或者......


·检察院不写缓刑那意味着什么?
      检察院不写缓刑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要坐牢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


·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方法有哪些?一、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方法有哪些?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就可以对外销售商品房了。有时候,开发商会和代理公司合作,让其帮助销售商品房。这是......


·质权和留置权能否并存一个标的物?
      质权和留置权能否并存一个标的物?一、质权和留置权能否并存一个标的物?当然可以,比如是A有一个机器设备,那么他可以和B签订抵押合同,抵押给B;由于......


·发行公司债券净资产要求是多少?
      发行公司债券净资产要求是多少?根据《证券法》对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并没有规定对净资产有要求,原《证券法》中对发行公司债券要求净资产的规定已经删......


·有转账没写借条可以进行起诉吗
      有转账没写借条可以进行起诉吗可以起诉的,可以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起诉状后起诉即可。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


·关于侵犯著作权案例的分析
      关于侵犯著作权案例的分析著作权也称为版权,在中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但是现在,著作权被侵......


·法院判缓刑的条件包括哪些
      缓刑一般是在法院判刑的时候作出的,如果此时没有对罪犯同时宣告适用缓刑的话,那之后基本就是没有缓刑的机会了。此时,法院判缓刑也有需要满足的条件......


·湖北荆门征地补偿多少?
      征地补偿这个标准根据地域不同,标准也会有所不同,因为涉及到的因素太多。那么关于湖北荆门征地补偿多少?湖北是属于经济中等水平的一个省份,所以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