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取证不尽抚养义务行为?

离婚案件频发,大多都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然而有很多人可能因为感情破裂或建立新的家庭而没有尽到对原有家庭的抚养义务,通常因为协商结果不尽如人意,而走上法律途径。既然想要取得诉讼的胜利,就要找到利于自己的证据,那么如何取证不尽抚养义务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下各种情况下的解决办法。一、如何取证不尽抚养义务行为1、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被赡养人的自然情况的证明 赡养人的自然情况、人数,与被赡养人关系的证明 有代理人代理诉讼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载明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2、证明被赡养人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证据 权利主体方面 被赡养人健康状况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诊断。《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的义务。当父母不履行应当承担的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果父母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人民法院首先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作出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裁定,裁定义务人先行支付抚养费,以保障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义务人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比如从义务人的工资中扣留其应当支付的抚养费。这里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对于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恶意遗弃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怎么办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不尽抚养义务终究是不道德的,所以该尽的义务必须履行。需要被抚养的人都是没有劳动能力的,所以当他们不被抚养时,必然会在他们的生理和心理上造成伤害,甚至会影响终生。需要被抚养的人,应该了解如何取证不尽抚养义务的方法,当自己的权益受到威胁时,用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抚养与被抚养是需要一段和谐的关系来维持的,所以需要双方共同努力。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法总则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立的分类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立的分类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规定社会团体法人......


·监理违约金明细表依据的什么标准?
      监理违约金明细表依据的什么标准?具体依据造成的损失来进行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


·红叶石楠征地补偿评估有哪些因素决定?
      红叶石楠征地补偿评估有哪些因素决定?为了经济的发展,不管在城市还是在农村,经常面临征地拆迁,那么拆迁就面临征地赔偿的问题,都要参照各地的政......


·容留他人吸毒罪如何判刑
      容留他人吸毒罪如何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押解途中计算羁押期限吗
      1、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两个月。3、可能判十年以上的重刑事案件经省级......


·法律规定商标近似侵权吗?
      法律规定商标近似侵权吗?不一定侵权,《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第三部分“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规定:“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


·工伤超过一年没有去认定怎么办
      工伤认定申请由于超过了申请时效,而不被劳动主管部门认定。没有工伤认定,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诉讼主张。如果情况确实属于工伤范畴,可以直接与单位协......


·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刑罚的最高刑为死刑,也就是直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权。当然,现在也是慎重适用死刑的,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能判处死刑。那么一般来......


·过失犯罪的类型主要有什么
      过失犯罪的类型主要有什么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


·不给予抚养费但判决女方出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最容易出现纠纷的就是抚养权方面的问题,得不到抚养权的一方需要给予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抚养费,对此虽说很多人都了解,但是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却还......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无论是对于自己还是他人,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无论是对于自己还是他人,醉驾都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实践中许多人对于如何构成醉驾不太了解,有些人酒量较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