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行政处罚申请书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一、治安行政处罚申请书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通常在写治安行政处罚申请书需要注意的细节是,表现形式将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七类,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证据可能还有一些新的表现形式。但不论怎样,证据都必须合法取得并经相关人员确认和有关方式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依据。1、书证一般是指用书面形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主要指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合同、协议等内容。2、物证是以物品的存在、外部特征或构成属性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而不带有任何主观内容。3、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类证据。4、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因鉴定对象不同分为书证鉴定、物证鉴定、等类。通过鉴定结论能够依法给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准确定性。5、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6、视听资料是指以内载的图像、声音来证明案件情况的证据材料,比如摄影胶片、录音、录像、光盘、计算机数据等等。
二、行政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区别
1、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及其他法定组织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制裁的行为。行政处罚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是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一种制裁,具有可诉性2、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作了全面、系统的规范。严格说来,该法是规范所有行政处罚的基本法,一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都要遵循该法的规定,除非该法作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等授权规定。3、治安管理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也可以说成是公安机关实施的有关治安管理的行政处罚,也应当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个人或者单位实施的一种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处罚,但又不同于其他行政处罚,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治安管理处罚涉及面较其他行政处罚广。治安管理处罚适用的对象是全方位的,涉及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公民的人身权利、公私财产等各个方面。而其他行政机关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行使的是某一方面的专项权力,如卫生、税收、工商、环保等。二是治安管理处罚的主体较其他行政处罚单一。治安管理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实施,其他任何机关不得实施治安管理处罚。而其他行政处罚,可以由几个机关共同行使。三是治安管理处罚在处罚程度上较其他行政处罚严厉。它是一种比较严厉的行政处罚,大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适用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在处罚程度上仅次于刑罚。而其他行政违法行为基本上只能适用非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四是治安管理处罚的时效性较其他行政处罚强。本法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追究时效只有六个月。因而法律规定其他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两年。我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法制国家,所以当自身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就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要在保障自身的权益不受损害时的同时,尽可能的抑制犯罪活动的发生,如果只是一味的退让只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以上就是对治安行政处罚申请书需注意的细节进行的简要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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