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军队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军队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1、只有有使用权的房子是能继承的,既然你们原是用产权房换的现在这个120的,应该就可以补交一些钱后就可办产权证了。建议先办理产权证好。
  
  2、如果没有任何书面的协议,将出现有继承权的都可继承分割该遗产。继承份额按法定继承规定。
  
  3、如没有书面的协议来说明后面的钱是你们借你父亲交的话,在法律上视为你父亲自己拿钱交的。
  
  4、房产证没下来公证处不可能给你公证的。如房产证下来后,可由你公婆直接亲笔书写一个遗嘱,内容是他们死后这个房子由谁继承等问题。
  
  5、办理公证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去,如老人确实年高,可请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到你家办理。但建的指导下进行好。
  
  在房屋使用权继承方面,是不分什么央产房和普通房的,对于部队经济适用房继承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建议申请法院确认使用权的归属,再进行继承的认定。
  
  二、军队经济适用房继承要办什么手续
  
  不对经济适用房交易:需要查验交易房产是否已在部队委员会办理了上市交易审批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就可以上市交易。
  
  1、单位出具的同意上市出售的证明。
  
  2、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确认表。
  
  3、物业费、供暖费交清证明原件。
  
  部队经济适用房继承过户:
  
  1、继承公证书。
  
  2、房屋权证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不需要缴纳税费,但有一定的手续费。
  
  不对经济适用房赠与或遗赠
  
  1、比照上市出售进行。
  
  2、需要缴纳契税。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军队经济适用房,由于它具有军队的这个特殊性,所以在继承问题上确实有着很大的争议。但是在继承过程当中需要明确一点,就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是可以继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乡镇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怎么写
      乡镇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怎么写城市的不断扩张,使得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或征收,在乡镇征收土地后,被征地农民不可避免地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因此要......


·应该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应该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交通肇事逃逸可以说是很恶劣的行为,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百分之百的认定就一定会构成犯罪,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


·失火罪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处理?
      失火罪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处理?一、失火罪附带民事诉讼由于犯罪行为使公民的人身或者财产遭受损害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是指受到......


·我们大部分公民都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我们大部分公民都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但是真的发生了意外时,我们应该怎么做?那么申请北京工伤保险待遇认证都需要哪些资料?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嫖娼处罚条例有哪些处罚标准?
      在我国,并没有嫖娼罪这项罪名。但是,在国家的法律规定中,嫖娼是被禁止的,所以属于违法。依法处理嫖娼行为,在嫖娼被抓后,该如何处罚?依照嫖娼处罚......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给补偿吗?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给补偿吗?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


·被判处拘役6个月是不是有期徒刑?
      被判处拘役6个月是不是有期徒刑?一、怎样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下移交到监狱执行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


·招收童工是否犯法,该怎么处理?
      有些不法的黑心商家,为了节省工厂的日常开销就会招收雇佣童工,因为童工的工资比正常大人的工资要少很多,而且小孩子不用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就相当......


·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性一、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作用与必要性(一)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作用建筑企业具有施工生产的流动......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根据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什么情形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法益?
      什么情形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法益?一、合同撤销权的概念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