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我们社会生活稳定的首要前提是,治安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对于那些实施了违反该法规定的行为,是会受到比较严重的处罚,在判处治安处罚时,必须按照处罚种类进行,对于那些处罚范围之外的情形,是不会生效的,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制性,并遵循处罚程序。
  
  (2)罚款。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行政处罚。
  
  (3)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方法,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一种处罚。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在处罚性质上属于资格罚的范畴,被处罚的主体因此失去了继续进行某种活动的资格。
  
  (5)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适用对象仅限于外国人,且属于附加处罚,一般不得独立适用,驱逐出境的程度强于限期出境,不履行限期出境的,可再行驱逐出境。
  
  二、治安管理处罚程序
  
  治安管理处罚程序由调查、决定和执行三部分组成。
  
  调查是关于治安管理机关查证违反治安管理案件过程的制度。治安管理机关调查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报案、控告、举报和投案的受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传唤和询问,对行为人、有关场所和物品的检查。调查活动应当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依法收集证据、保守秘密和回避的规定。
  
  决定是关于治安管理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案件作出处理结论过程的制度。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决定机关管辖权、证据、当事人程序权利、决定的种类和形式、决定的送达、当场决定、结案期限和权利救济途径。
  
  执行是关于治安管理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决定过程的制度。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拘留和罚款处罚的执行。
  
  治安处罚的种类,主要有以上五种,这也就回答了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这个问题,对于那些会受到处罚的主体,在受到处罚决定书之后,若对该处罚决定不满足,就可以在限定的期限之内,提出复议的请求。但是,也并非是所有的请求都会被受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物联网微信群用身份证实名制合法吗?
      物联网微信群用身份证实名制合法吗?物联网微信群用身份证实名制是不合法的,非政府类组织在要求使用身份证实名的情况下,涉及违法行为,建议不要参加。......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国家鼓励发明创造,建立创新型社会。这就需要加大力度对专利进行保护,这样能更好地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那......


·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签订合同后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如果继续履行合同会给履行义务的一方带来经济损失,如果不履行又怕合同遵守方要求违约方按照合......


·公安局申请批捕所需材料有什么?
      一、公安局申请批捕所需材料有什么?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需材料有: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及同案卷材料、证据等一......


·涉案一人扒窃罪要查多久?
      涉案一人扒窃罪要查多久?一、涉案一人扒窃罪要查多久?从报案到立案的时间,刑事诉讼法没有具体规定,还要考虑盗窃金额,超过两千元才属于刑事犯......


·不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现在我们国家已经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在总人口中所占的的比例还在慢慢加大,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是每个老年人的心愿,也是这个社会最基本的底线,......


·假释考验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假释考验期从什么时候开始?假释考验期是从正式假释的那一天开始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


·一、二次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一、二次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如果二次鉴定是在省级鉴定委员会进行的且表示不服的,职工只能接受而不能继续申请鉴定了,如果职工认为单位侵权可以直......


·按照规定划痕险出险怎么出?
      由于经济情况的好转以及社会的发展,当今社会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有车一族。为了给自己的车辆加以保护,一般车主在购车时都会选择购买车险,车险的内容......


·宅基地侵权责任法律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一、宅基地侵权责任法律规范是如何规定的?宅基地侵权责任法律规范规定了以下几种处理办法: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


·行政诉讼的证据及种类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的证据及种类是怎样的行政诉讼的证据及种类都有什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材料;(四)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