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滥用职权罪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在职务犯罪当中,滥用职权罪可以说是其中比较常见的一类犯罪,当然这还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但也是要先做出了认定之后,才能确定针对构成此罪。而我国也对此罪做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那么滥用职权罪法律规定有怎样的内容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滥用职权罪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滥用职权罪如何认定(一)与工作失误的界限滥用职权罪与工作失误是两种不性质的行为,应从主观、客观方面区分。1、客观上的差别关键看是否超越职权或违反法定程序?如果没有违反职责规定,是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职责的,即使发生了较大损失的结果,也属于客观上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2、主观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的行为人违反了职责规定,其主观上应该预见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对该结果的发生持肯定或放任的态度;如果行为人是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发生了没有预见的事故,则为工作失误。(二)与其它规定有“滥用权利”条款的关系《刑法》第245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54条“报复陷害罪”、第403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第410条“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第427条“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都规定了“滥用”行为,这些条款与滥用职权罪是特殊条款与一般条款的关系。特殊条款优于普通条款适用,如果行为人有上述条款规定的行为的,应该定相应的罪,不能定为滥用职权罪。其实主要是在《刑法》中进行规定的,并且还是在量刑方面的。实际在对滥用职权罪做出认定的时候,需要注意区分与工作失误之间的界限,而通常滥用职权行为只有在致使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时候,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出轨方要赔偿多少 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离婚出轨方要赔偿多少?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由一方存在出轨行为的话,那往往会导致夫妻最终离婚,当然这也不是必然的。不......


·诈骗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就诈骗来看,如今主要的受害人集中在老人、妇女之间,而采取的诈骗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两种。但在具体的表现形......


·涉嫌婚姻诈骗罪判刑几年
      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二、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分清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或者欺骗对方结婚等......


·著作权的修改权可以继承吗?
      著作权的修改权可以继承吗?一、著作权的修改权可以继承吗?著作权的修改权不可以继承,著作的财产权即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依法是可以继承的。......


·经侦立案拘留时间是多久?
      经侦立案拘留时间是多久?1、刑事拘留,其拘留时间为1、一搬案件是公安3天,检察院7天,共10天;2、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


·重庆农村拆迁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农村拆迁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征地拆迁一直是恒久不衰的问题,也是城市化进程发展必不可少的环节,我们知道不同的地方补偿标准是不近相同的。那......


·工程发包的方式有哪些
      工程发包的方式有哪些?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都是通过发包的形式确定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会组织招标,通过对施工单位资......


·公司抽逃出资董事承担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抽逃出资董事承担责任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抽逃出资董事承担责任的规定是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多个行为人基于各自不同的发生原因而产生数个责任,造成......


·活动逾期违约金标准标准是多少钱?
      一、活动逾期违约金标准标准是多少钱?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


·不履行购销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不履行购销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


·给孩子改姓需要什么手续?
      1、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2、孩子改姓,需要和孩子生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