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试用合同算劳动合同吗?

试用合同算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协议也是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只签试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只签试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其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隔开来,是违法的。结合上文的介绍,对于试用合同算劳动合同吗这个问题,其实您应该有所了解了吧。由于法律不允许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这样的情况下试用期不成立,会将约定的“试用期”期限认定为劳动合同期限,此时说试用合同就是劳动合同也是行得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企业和劳动者来说,试用期是相当必要的,只有通过一定时间的考察,企业才能确定劳动者是否适合这份工作。但是某些企业和劳动者对该项法律并不熟悉......


·我爱人要和我离婚我想协议离婚道财产如何分割
      我爱人要和我离婚我想协议离婚道财产如何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过程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过程一、劳动仲裁是什么劳动裁定是指由劳动争议裁定委员会对当事人请求裁定的劳动争议居中公评与判决。在中国,劳动裁定是劳动......


·分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分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只有一个工程的各项子工程的质量得到了保证,整体工程质量才能得到保证,而要想工程质量得到保证,需要做的是采取一定......


·二手房买卖合同包含的条款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合同包含的条款有哪些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销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这里主......


·12315不受理价格欺诈合法吗?
      12315不受理价格欺诈合法吗?一、12315不受理价格欺诈合法吗?不合法;1、12315不受理的范围;(一)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


·认定婚姻无效彩礼要退还吗?
      认定婚姻无效彩礼要退还吗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是能够返还的。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


·居间服务合同模板是怎么样的?
      居间服务合同模板是怎么样的?居间服务合同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开户银行及账号:法定代表人: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陈辉等(代表人)第......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的规定是什么?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的规定是什么?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的规定是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


·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是什么?
      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是什么一、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是什么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是:撤诉。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


·朋友想办债权转让,债权转让需要登记吗
      朋友想办债权转让,债权转让需要登记吗?一、什么是抵押权抵押权是担保物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抵押权其性质是从权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