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安全一直是人们所重视的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驾驶机动车的,由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的;
4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醉酒驾驶和无证驾驶撞人那个处罚严重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醉酒驾驶和无证驾驶撞人的处罚都是相当的严重。
酒驾和醉驾都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摩托车无证驾驶醉驾240也是违法,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种类,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是很严重的事故,会直接导致两个家庭出现裂缝,所以说为了自己和他人,也是为了家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开车撞死人保险公司是否全陪
开车撞死人保险公司是否全陪一、开车撞死人保险公司是否全陪如司机没有无证驾驶,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驾车,在保额内扣除医疗费用中的非医保费用需车......
·房地产公司小股东可以退股吗?
房地产公司小股东可以退股吗?房地产公司小股东可以退股,退股的方式不同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股权转让股东通过把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股......
·公司法认缴股权质押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认缴股权质押有什么规定?虽然我国法律对于股权质押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股权的确认比较复杂,因此关于股权的界定并不十分清......
·缓刑案底对孩子有什么影响?
缓刑案底对孩子有什么影响?判缓刑对子女有影响,主要体现在政治审查上,可以存在不利的方面。缓刑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
·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怎么办?
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交给法院审理。在庭审阶段,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及公诉方都要出庭。一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法律......
·工程质量保险和质量保证金的定义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险和质量保证金的定义是什么?工程建设中最应该引起重视的就是质量问题,只有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质量才能投入使用,才能保障人们身心和财......
·离婚后一方再婚孩子抚养费怎么付?
孩子,是联系整个家庭的桥梁。离婚的越来越多,孩子成了最终的牺牲品。要么是将孩子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不想抚养。要么就是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
·现在我们国家对于未婚先孕是不支持的
现在我们国家对于未婚先孕是不支持的,但是在生活中未婚先孕的案例其实也不少。农村基本上都是很早就结婚然后生孩子,到了可以领证的年龄再去领证,其......
·看守所法律援助制度是什么?
看守所法律援助制度是什么?在当今社会,法律援助制度是一项帮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取得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制度,您可能都听过法律援助制度,但是对于看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