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援助律师违法办案怎么办?

尽管当今社会,您都开始通过各种渠道去了解并学习法律,但是了解的只是皮毛,毕竟不是学法律出身的,您的认识终究只会停留在浅层面上,那么国家培养的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法律援助律师这种,那么对此,也有人提出:法律援助律师违法办案怎么办?我们来听听我们的回答吧。
  一、法律援助律师违法办案怎么办?
  一旦法律援助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可以联系其他相关律师进行起诉,法律将对其进行制裁,具体惩罚方式见下文:(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三)停止执业;(四)吊销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有违法执业行为的,给予下列处罚:(一)责令改正;(二)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三)停业整顿;(四)吊销执业证书。
  二、法律援助律师的含义?
  广义:法律援助律师,可分为广义援助律师和狭义的援助律师。广义的援助律师,即包括了社会律师因接受了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为某一个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而称之为某个案件的援助律师。也包括了专门从事法律援助服务的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狭义:狭义的法律援助律师,也有称为公职律师、援助专职律师,是指受聘于法律援助机构或政府其他部门,通过了全国法律职业资格的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专门从事法律援助事业的人员。这类人员的编制属于国家行政或事业单位,并享受国家行政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
  三、法律援助律师的法律责任?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有前款第(二)项违法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九条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按照律师法的规定予以处罚。通过上述的内容,我们充分认识到了法律援助律师违法办案怎么办?这个问题的答案,既然是法律援助律师,其本身就必须要做到“克敬”,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如果做不到,那么就是跌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法律必将对其进行严厉的惩罚,希望我们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本人不回家能补办身份证吗?
      可以。委托家人办理后,邮寄过去。异地身份证补办,具体手续:(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补办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阳逻街。补偿标准:耕地:44100元/亩;菜地:48510元/亩;果......


·立功认定申请书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任何侵害国家利益的、威胁国家安全的、损害人们利益的、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这类犯罪的处罚十分严格,最高可以判处......


·举报公司非法集资在我国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在我国是非常严重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经常可以看到的一种违法集资的行为就是公司进行非法集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种行为是可以进行举报......


·借条是父亲写的钱打到儿子账上是合法的吗?
      借条是父亲写的钱打到儿子账上是合法的吗?借条是父亲写的钱打到儿子账上通常是合法的,借条上显示的债务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向父亲或者儿子主张债权,......


·今借到补借条有用么有什么后果?
      有用,但是需要注意只能补自己借的金额,不要随意增加金额,借条是借他人财物时写给对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如果没有借条......


·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云南地区的规定?
      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云南地区的规定有哪些非婚生育按照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违法行为。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


·一天的加班费怎么算?
      最近有人在咨询我们一天的加班费怎么算。但其实这里的一天是很模糊的,究竟是指加班加了一天呢,还是指在某天加班。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若需要索要加......


·叔叔抚养侄儿是否是法定义务?
      叔叔抚养侄儿是否是法定义务?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如果父母早逝,孩子还处于未成年的话,直系亲属也可以......


·劳动合同变更程序如下:
      劳动合同变更程序如下:(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


·非法持有毒品500判几年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量刑要看毒品的种类,不同毒品量刑标准不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