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委托人的权利
一、向行纪人发出指示的权利。
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委托人的委托事务而进行法律活动,委托人为此而支付报酬。行纪人就应当以实现委托人的利益为要求,委托人为行纪人发出的指示,即是向行纪人发出的维护自身利益的指示,行纪人不得违背。《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二、按合同约定接收行纪人行为结果。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有履行期的行纪合同,待期限届满时,委托人应当要求行纪人交付其行纪行为的结果,行纪人违反交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对行纪人违反合同的补救权。
行纪人违反合同规定时,委托人有权拒绝接受行纪人行纪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并有权拒绝支付酬金和拒付偿还费。
四、索赔权。
委托人的利益因行纪人的行为遭受损失,委托人有权向行纪人索取赔偿的权利,《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杭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杭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
·父母指定给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父母指定给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父母指定给夫妻一方的财产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如果明确给一方的,应当是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没有明确是......
·集休土地使用证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集体土地使用证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
·农村土地确权后可以自由买卖吗?
农村土地确权后可以自由买卖吗?一、土地确权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
·一、资阳醉驾出租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资阳醉驾出租车会受到什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法律规定高空坠物致死算杀人吗?
法律规定高空坠物致死算杀人吗?1、高空抛物砸死人是一种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要被判刑;2、《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
·肇事起诉前财产保全规定是什么?
肇事起诉前财产保全范围是什么?肇事起诉前财产保全范围仅仅是限于请求的范围。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
·破产清算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具体措施有哪些1、破产清算:依据《公司法》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
·预期违约违约责任
预期违约违约责任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逾期违约的当事人也是要承担一定的违约......
·哪些要素会构成伪造企业债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