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苗圃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实中生活中,为了为工业化的发展创造条件有些时候一些土地房屋等往往需要响应征用。在征用土地时,对于苗圃地来说还需要另行赔偿。但是对于赔偿的标准来说与土地征用赔偿有着显著地差异。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苗圃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吧。苗圃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每个地区耕地被征用的赔偿标准都是不同的,没有统一的标准,苗圃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跟其他土地被征用一样,大致需要赔偿如下几个地方:1、承包经营费:即你们享有该地的使用权是否缴纳了承包经营费给村里?如果交纳了,那么应当由征地的政府退还你们从征地之日起到承包使用该地终止之日的承包费。2、土地类别分为六类。第一类为耕地,第二类为果园或其它经济林地和山坡地(在种植的山坡地,下同),第三类为非经济林地,第四类为养殖水面(山塘水库),第五类为未利用地,第六类为集体建设用地。苗圃 ?3、各类区和类别的集体土地具体征地补偿标准第一类区:耕地3.75万元/亩,园地、其它经济林地和山坡地2.0万元/亩,非经济林地0.6万元/亩,养殖水面1.5万元/亩,未利用地0.3万元/亩。第二类区:耕地2.7万元/亩,园地、其它经济林地和山坡地1.4万元/亩,非经济林地0.45万元/亩,养殖水面1.3万元/亩,未利用地0.17万元/亩。第三类区:耕地2.5万元/亩,园地、其它经济林地和山坡地1.2万元/亩,非经济林地0.4万元/亩,养殖水面1.15万元/亩,未利用地0.16万元/亩。4、征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被征用的土地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自留地,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和不需要统一安置人员的,按本标准执行。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可以从中提取不超过征地补偿标准10%的额度,作为村级土地补偿费。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按照集体建设用地前的地类加上报批费用进行补偿。或者采取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安置,采取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安置不另作补偿。5、计算田地作物现在的数量和价值(青苗补助),给予一次性补偿。综上所述,苗圃征地补偿的标准需要根据具体的土地类型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都需要对承包经营的菲佣进行补偿,在此基础之上则需要对不同的土地类型以及农作物青苗进行各类不同情况的补偿,视土地类型而定。以上即为苗圃征地赔偿的大致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团队需要优秀的领导人,那么一个公司也需要
      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团队需要优秀的领导人,那么一个公司也需要一套严密的管理系统,公司法规定的高级人员是指一个人公司当中的的经理、副经理、财务......


·夫妻分开10年还能分财产吗?
      夫妻分开10年还能分财产吗?夫妻分开10年不能分财产的,离婚已经有十年再要求分割财产的话是不可以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一般民事权利保护的......


·民法典119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119条的内容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签署合同,是非常普遍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一定条件,合同才......


·欠条怎么告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工伤是现代企业生产经营中不可避免的情形,在工伤中,劳动者属于
      工伤是现代企业生产经营中不可避免的情形,在工伤中,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有很多在生产劳动中受到伤害,其工伤情形难以认定,最终还损失了部分或者全......


·新《民法典》婚前男方首付买房 离婚后怎么分
      现在我国各地房价普遍比较高,所以在结婚时买的房,大都只能支付首付,剩余部分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对于新婚姻法婚后男方首付买房,夫妻共同还贷,离......


·私募基金有哪些
      私募基金有哪些风险?私募基金不能确保收益的风险1、法律和政策风险对于国内私募基金而言,目前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使其......


·劳动仲裁律师收费需要多少
      劳动仲裁律师收费需要多少引发劳动争议的原因是比较多的,对于员工来说,如果公司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利益的话,并且自己也和公司协商不好......


·交通肇事人伤应该如何赔偿
      交通肇事人伤应该如何赔偿一、交通肇事人伤应该如何赔偿赔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


·对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如何认定
      对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如何认定人工授精生育是指利用人工生殖技术,采用人工授精生育子女的方法。这往往是夫妻双方无法通过自然生育,必须借助科学手段......


·监理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存在吗?
      监理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存在吗?监理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因此不能以分公司名义签订任何形式的协议。目前,我国工程建设实行的是总监负责制,由具有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