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担保物权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担保物权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担保物权是我国对于质押、抵押这类型的借贷手段的总称。其中这几种的法律效力都是有所不同的,生效方式也不同。在此网的我们就为读者朋友们详细解读担保物权合同生效条件的具体内容,并在此基础上简单区别分析。
  担保物权合同订立的成立条件:
  
  一、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
  因抵押权是不移转标的物占有的,而质权是以移转标的物占有为成立要件,所以在设定抵押权后,抵押人得将标的物再用于质押,成立质权,因为于此情形下,后设定的质权无害于抵押权。此时当发生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通说认为,抵押权的效力应优先于质权,因为抵押权成立在前。但是若抵押权属于可不予登记即成立而当事人又未为抵押权登记的,则因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登记的抵押权虽成立在前,质权的效力也应优先于抵押权。出质人于设定质权后可否再设定抵押权呢,即先质后押呢?对此有不同的规定和观点。有的认为,在同一动产上先设定质权后又设定抵押的,因为质权因占有标的物而生效力,而抵押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也得占有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这样如抵押权人的债权清偿期先行届至,则抵押权人实行其占有就与质权人的占有效力发生冲突,所以,基于先设定质权后设定抵押权会发生实行上的困难,于设定质权后不可再设定抵押权。有的认为,在同一动产上设定质权后可再设定抵押权,因为尽管若抵押权实现在前时,抵押权人为实现抵押权而占有标的物时会与质权人的占有发生冲突,但这也是可以解决的,可以于抵押权实现所得的价款中先提取质权担保额,或先行清偿质权人债权,或将其提存。在一般情况下,设定质权后不宜设定抵押权,但也并非不可设定抵押权。若当事人同意于出质的财产上再设定抵押权时,抵押权与质权竞合,于此情形下,质权的效力应优先于抵押权。惟应注意的是,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二、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
  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合的发生有两种情况:
  1、先设定抵押权而后成立留置权。
  
  因为先设定抵押权后因标的物不移转占有,所以在抵押人将抵押物交由他人占有时,在具备留置权的成立条件下可在抵押物上再成立留置权。此种情形下发生的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效力如何?通说认为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因为留置权人占有标的物,并且因留置权担保的债权往往是有利于保全抵押权人利益的。
  2、先成立留置权而后设定抵押权。
  这有两种可能:(1)留置物所有人将留置物抵押,此时在留置物上又成立抵押权,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合,因留置权成立在先,留置权的效力当然优先于抵押权。(2)留置权人将留置物抵押,于此情形下,因为留置权人非为标的物所有人,抵押应为无效,不发生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但是若经留置物所有人同意,留置权人为自己的债务履行为其债权设定抵押权的,抵押权可为有效,发生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不过于此情形下,抵押权的效力应优先于留置权。因为留置权人是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债务人,债务人的权利不能优于债权人的权利。债务担保制度对于所有的大众生活都有至关重要的地位,不仅仅是自然人,法人同样经常涉及。而以上对于担保物权合同生效条件的分析,最关键的就是用区别的方法来记忆了解,其中质押为交付,抵押和担保则不是,但是登记对于这三者都十分重要,关乎他们的效力排序,希望读者们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院强制执行钱多久到账?
      一、法院强制执行钱多久到账?法院强制执行钱情况下一个月的时间内可以完成,强制执行款已经转到法院账上,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申请人到法院领取。《......


·酒驾,不管发生在我国的哪个城市,都是属于违法的,都要受到相应
      酒驾,不管发生在我国的哪个城市,都是属于违法的,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一般而言,如果发生酒驾的情况,公安机关都会按照规定对酒驾的驾驶人进行羁押......


·被判处的罚没款怎样返还?
      被判处的罚没款怎样返还?一、被判处的罚没款怎样返还?被判处的罚没款不会被返还,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足罚款后,按......


·河道清淤卖沙子合法吗
      不合法。需要办理河道采砂证,办理了采砂证以后,才能从事河道采砂活动。凡是以清淤名义进行非法采砂活动的,水利部门都要严肃查处。但如果河道淤积确......


·离婚协议书有孩子有债务无财产需要写在里面吗?
      离婚协议书有孩子有债务无财产需要写在里面吗?一、离婚协议书有孩子有债务无财产需要写在里面吗?是需要的;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怎么填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怎么填劳动合同中工资按照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


·房屋过户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房屋过户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


·一、行人违规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行人违规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行人违规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问题解释当中19条规定必须要依据医疗机构所出具......


·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多少年
      在当今社会,因各种原因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诉讼离婚的情况屡见不鲜,这其中您比较关注的一个是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另一个则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抚......


·债权及债务转让的时效是多久
      债权及债务转让的时效是多久一、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


·夫妻协议离婚财产分配有什么规定?
      夫妻协议离婚财产分配有什么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