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如何分工的?

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区人民法院,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
    为了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各级人民法院,以及同一级别的不同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不同的分工,该种分工,也称人民法院对于案件的管辖。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能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是按照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复杂程度,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分工,确定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地域管辖,是按照当事人的住所地、诉讼标的的所在地或者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的关系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分工。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了法律规定应当由中级、高级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他民事案件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即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即案件的影响超出了基层人民法院的辖区,在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产生了影响。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有两类,一是有关专利纠纷的案件,一是海事海商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建工程抵押的条件是什么
      在建工程抵押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1、在建工......


·公司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材料一、公司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我国允许企业名称作为商标注册使用。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精神,企业名称可以作......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及相关法规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及相关法规所谓的撤销权呢,其实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危害自己债权的实现时,可以申请撤销的权利。......


·高空坠物找到责任人有哪些要求?
      高空坠物找到责任人有哪些要求?随着我国的社会不断的发展,我国的的建筑业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的建筑越来越高,相对的安全危害也是越来......


·工程建筑合同违约责任从什么角度写
      工程建筑合同违约责任从什么角度写工程建设合同中违约责任的形式介绍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其中一种最常见的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而......


·员工入职一个月不签订合同正常吗?
      在入职期间办理的一切手续都是为了约束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关系,签订合同是为了给员工在此公司赋予合法的身份,所以才能与一般的兼职或者临时工有所区别......


·离婚后男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以起诉他么
      离婚后男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以起诉他么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一、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时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时要考虑哪些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


·离婚协议书不写抚养费可以吗?
      我们都知道,夫妻之间因为感情破裂,然后通过离婚方式解决双方之间感情问题,但是对于有孩子家庭,他们不单单要面临分割财产的问题,还要面临孩子抚养......


·什么是诈骗罪?
      什么是诈骗罪?一、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


·起诉离婚房子怎么收费?
      近十年的离婚率年年都在增长,现在的年轻人在离婚时也是比较干脆的,在婚姻无法持续时也不会相互为难。但是如果涉及到房产和财产的分割,离婚可能就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