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集资与参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在如今的社会中,当公司出现危机需要钱的时候,而又找不到合适的投资商,我们有些人就会想到向民众进行集资,集资需要向国家相关机关申请通过才算合法集资,如不经过国家相关机构认同向民众集资那就是违法的,而有的时候在集资的过程中,非法集资与参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一、非法集资与参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参与非法集资就是仅仅是参加,没有召集其他人参加的,法律上就是权益受损者或者被害人,法律不会制裁,还可以提起赔偿之诉。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二、集资的特点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三、集资的三大新特征1、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2、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3、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佣业务员窜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现身说法”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非法集资与参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参与非法集资的我们也是受害者,也是可以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的,如果我们公司因为资金紧张而需要进行集资,我们一定要先向国家相关机构申请给予批准后才能实施资金,不然就是非法集资,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私募基金没有备案怎么办?
      私募基金没有备案怎么办?一、私募基金为什么需要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旨在使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更加便捷、高效、透明,进一步加强以信息披露......


·日本企强迫员工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现在大多数人都认为外企工资高,福利好,都想要去外企工作。但是偏偏有日本企强迫员工加班不给加班费,这样的行为就是压榨劳动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是多少?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要求: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


·员工无合同被辞退怎么样赔偿
      无合同被辞退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工资并且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劳动合同只写基本工资不续签是否可以?
      劳动合同只写基本工资不续签是否可以?既然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就说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建立,实际上就是一种续签的结果,至于......


·一、丈夫重婚原妻的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一、丈夫重婚原妻的财产分割怎么处理?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有小孩,还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及其司......


·刑事案件回避主体都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中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哪些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


·民事纠纷起诉多长时间立案
      民事纠纷起诉多长时间立案最迟会在七日内立案。《民诉法解释》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


·监察机关留置期限一般是多久
      1、普通时间。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2、延长时间。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3、延长须报上级批准。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


·2023北京合同诈骗怎么判罚
      一、北京合同诈骗怎么判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


·结婚20天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结婚20天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一、结婚20天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是否签有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如有按协议。如没有按法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