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诈骗罪缓刑适用条件都有哪些

对于诈骗犯罪的一般情节,此时往往是给予犯罪分子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在这样的情况下其实罪犯适用缓刑的可能性会很大。不过这也要看实际是否满足了规定的条件。那诈骗罪缓刑适用条件都有哪些呢?本站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诈骗罪缓刑适用条件都有哪些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是指缓刑的适用方式。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判处缓刑的方式有:判处一定年限的自由刑,同时宣布若干年的暂缓执行期(1至5年),在规定的时期内不犯新罪,则原判的自由刑不再执行。也有国家宣告的缓刑在自由刑执行完毕后还必须再执行缓刑,或者将缓刑作为一种刑罚由法院直接判处。我国属于前一种方式,法院在宣告缓刑的同时,确定适当的考验期限。我国刑法典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可以说是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缓刑与免除刑事处分的区别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即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反之,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则应当撤销缓刑,并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另外,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缓刑适用的限制条件缓刑适用的限制条件是指法律明文规定限制缓刑适用的情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有在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缓刑。这可说是缓刑适用的限制条件。这主要是考虑到累犯的主观恶性较大,适用缓刑不利于其教育改造,所以不管他们被处罚的轻重,都不能适用缓刑。当今世界各国的刑法典一般都将累犯规定为缓刑适用的排除情况。譬如法国刑法典第13230条规定,对于犯罪行为前5年内因普通法之重罪或轻罪判处徒刑或监禁刑的自然人、或者对于判处数额超过40万法郎罚金的法人,不适用缓刑。我国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其实就是《刑法》中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对所有的犯罪都是同样的条件要求,并不会区分不同的罪名。当然,如果此时被认定构成诈骗罪的累犯,那么就是不能适用缓刑的。日后在服刑期间,同样也是不能被假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节假日工作是必须给劳动者加班费的
      在节假日工作是必须给劳动者加班费的,不然是违反国家规定的,那么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怎么来适当的维权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


·没领证之前双方的共同财产怎样分配
      没领证之前双方的共同财产怎样分配1、“约定优先”,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2、无约定的,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原......


·员工过节费要交个税吗?
      员工过节费要交个税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


·民法总则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是什么无论在哪一时代,法律的存在都是要解决并且适合于当代人们的需求的。近年我国对民法总则当中的一些条款进行了修订,......


·新员工入职两天离职如何处理?
      在我国,每年毕业的大学生数不胜数,我国正面临着严重的就业问题,随着退休年龄的增长,毕业大学生人数的增加,我国的就业问题越来越严重,国家正在整......


·交通事故受害者有哪些要注意的
      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主要是指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此时在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可以要求肇事方做出相应的赔偿。但在参与事故处理的时候,也有一些......


·申请取保候审几日内答复?
      申请取保候审几日内答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关押之后,如果判处的刑罚较轻或者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很多人......


·首先第一个要全权负责的行为是如果肇事者是违反了交
      首先第一个要全权负责的行为是如果肇事者是违反了交通信号灯的话,这个行为在法律层面上来说是应该承担全部责任的,比如说肇事者在这个路口过马路,明......


·法律规定什么情况算商标侵权
      什么情况算商标侵权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
      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对于大部分的劳动争议来讲,法律规定都是仲裁前置,而要是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话,那么可以提起劳动诉讼。不过此时要先......


·入股协议股东签字可以由他人代签吗?
      入股协议股东签字可以由他人代签吗?一、入股协议股东签字可以由他人代签吗?入股协议股东签字不可以由他人代签,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