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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过错方是怎样进行处理的?

民法典关于过错方是怎样进行处理的?
  
  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司法实践中在分割财产时,法官可以照顾无过错方,并且,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给与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该规定特点
  
  第一,提出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的照顾无过错原则;
  
  第二,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夫妻共同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通过以上阅读,相信您对于法律中对过错方怎么处理应该已经有所了解,法律不仅是维护社会秩序,也是坚守社会的公平,对于婚姻中的过错方导致离婚时,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予以照顾,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可能您关于过错理解,通常都是跟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关。但是实际上规定,如果婚姻当事人一方是属于过错方,另外一方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与财产的分割并没有直接的关联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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