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犯罪该如何处理

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则此时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也就意味着这样的情况下可以不在监狱服刑了。不过有的罪犯却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犯罪,遇到这样的情况自然会采取进一步的处理。那通常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犯罪的话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犯罪该如何处理
  
  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二、暂予监外执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收监:
  
  1、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刑期未满的;
  
  2、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向公安机关报到的;
  
  3、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
  
  4、违法犯罪的;
  
  5、违反公安机关监督管理规定的;
  
  6、以自伤,自残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对于罪犯而言,如果可以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话,则在监外执行期间其实也是会被计算刑期的。不过假如出现了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犯罪的情况,那么就会被依法收监羁押,之后对新犯之罪作出判决之后,在与之前的剩余刑期一起合并计算执行。当然在监外执行的过程中,也是会有终止的情况,具体的情形上文也作出了讲解,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附随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附随义务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规定只要是签署劳动合同就需要履行附随义务,虽然当事人之间建立合同关时,并不会特意的将附随义务的内容记载在该合同......


·新三板指数代码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新三板指数代码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股票市场的发行行情一般都是通过具体的数字代码查询的,因此作为新三板,您在查询新三板的股票发行量的时候,肯定首先......


·对于罚金会要妻子承担吗?
      对于罚金会要妻子承担吗?一、对于罚金会要妻子承担吗?不会的;罚金,是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是财产刑的一种,属于附......


·买商品房要注意的事项都有哪些
      买商品房要注意的事项都有哪些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购买一套商品房,其实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可能会倾尽整个家庭的财产,那么才能勉强购买的起一套,毕......


·唐山职业病鉴定机构在哪里?
      唐山职业病鉴定机构在哪里?唐山市职业病防治院(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卫国北路52号总机:0315-2844455一、请自己先准备好以下资料(......


·有借条2023不还怎么办?
      有借条不还怎么办?有借条不还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1、以毒攻毒法俗话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编个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语,分文不揣地约上欠债......


·一、司机醉驾坐牢要关在哪里?
      一、司机醉驾坐牢要关在哪里?司机醉驾坐牢一般都是关在看守所的。行政拘留最长15天,刑事拘留可达37天,情节严重,公安机关可延长期限。根据......


·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期限是多久?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期限1、一审审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


·根据法律规定偷税漏税是那里管的?
      根据法律规定偷税漏税是那里管的?根据法律规定偷税漏税是税务部门来进行管理。由税务部门进行教育责令修改并罚款。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


·专利权转让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专利权转让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


·五险一金中失业保险的作用有哪些?
      五险一金中失业保险的作用有哪些?1、保障基本生活:失业保险的作用体现为生活保障功能,即失业保险机构通过向符合条件的失业者支付失业保险金,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