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诈骗罪浙江规定的量刑幅度

自从最高法就常见的罪名量刑规则作出了修改之后,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紧接着也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适当的调整了在本地区内适行的具体量刑幅度。就浙江省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来看,可以说与其他省份的规定还是略有差异的,下文中本站我们为您介绍一下诈骗罪浙江规定的量刑幅度吧。
  
  
  
  
  1. 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诈骗数额较大的,每增加六千元,增加二个月刑期;电信网络诈骗的,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二个月刑期;
  
  (2)诈骗数额巨大的,每增加一万元,增加二个月刑期;
  
  (3)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每增加六万元,增加六个月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以既遂确定基准刑的,可以综合考虑未遂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未遂原因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以未遂确定基准刑的,可以综合考虑既遂行为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2)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3)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4)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5)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6)挥霍诈骗所得财物,致使无法返还的;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 电信网络诈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11)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1)归案前自动将赃物归还被害人的;
  
  (2)诈骗近亲属财物的;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其中在不同的数额下,具体的量刑幅度不同,当然这也是要在《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内作出,只不过允许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细化的规定,这样也有利于案件的审判,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后探视权包括哪些内容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
      离婚后探视权包括哪些内容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概括起......


·一、买房子零首付是什么意思?
      一、买房子零首付是什么意思?买房子零首付是指:买房时,不用付钱直接可以买到一栋房子,只需要按卖家要求,拿东西先抵押在卖家那边,再完成卖家给买家......


·未婚生子抚养费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未婚生子抚养费诉讼需要什么材料?1、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出生证、户口簿)。2、原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3、被告的身份证......


·欠钱不还起诉后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后找不到人怎么办?一、遇到商业欠钱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起诉后找不到人,虽然人跑了,但可以先申请冻结他的银行账户查封房子或者扣押......


·腰椎间盘突出是否属于工伤?
      腰椎间盘突出是否属于工伤?腰椎间盘突出是有可能认定成为工伤的,首先,只要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病害(前无病例),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再确......


·人身损害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人身损害解决的途径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通常有三种解决途径,即协商、调解和诉讼方式。(一)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


·投资公司合同诈骗如何认定?
      在经济生活中,投资公司难免遇到纠纷,这些纠纷错综复杂,导致有的人可能会产生这是否属于合同诈骗的疑惑。那么,到底是合同纠纷还是合同诈骗?在法律上......


·私募基金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公司名称分类从狭义来说,基金公司仅指经证监会批准的、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募......


·小产权房最新租房协议
      小产权房虽然没有房产证,在买卖的时候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一般进行租赁的话,则并没有什么大问题。那么您知道小产权房的租房协议该怎么来写吗?我......


·一、出轨离婚怎么分割财产怎么办?
      一、出轨离婚怎么分割财产怎么办?出轨并不构成离婚过错方,因此在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


·侵权财产纠纷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管辖权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国家诉讼程序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因为确定了管辖权问题,才能够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处理,比如说我们国家的侵权,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