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南京集体土地征地补偿都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团所有土地。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土地的需求用量不断增加,国有土地的现有数量已经不能满足飞速发展的经济需要。征收集体土地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那么,南京集体土地征地补偿都有哪些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住宅房屋实行货币征收的,征收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原房补偿款、区位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具体标准见附表一。住宅房屋实行统一建设的,征收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建房补助款组成,原房补偿款和建房补助款具体标准见附表二。
  二、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区位补偿款、原房补偿款具体标准见附表三。
  三、搬家费、住宅房屋征收提前搬家奖励费补偿标准
  搬家费及提前搬家奖励按被征收的合法实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超过220平方米的,以220平方米计算。自征收期限首日起,按时限划分为二个奖励期限。在第一个奖励期限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计算提前搬家奖励费,不足50000元的补足至50000元。在第二个奖励期限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按每平方米250元标准计算提前搬家奖励费。在规定的奖励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并搬家的,不予支付提前搬家奖励费,具体见附表四。被征收人放弃申购安置房的(10平方米以上),可按照同片区安置房基准价格的50%给予奖励。
  四、住宅房屋自行过渡费标准
  按物价管理部门发布价格为准。
  五、房屋装修单项补偿费,围墙、地坪、道路补偿费以及征收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炉灶等拆移补偿费标准
  1.房屋装修单项补偿费标准调整见附表五;2.围墙、地坪、道路补偿费标准调整见附表六;3.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等拆移补偿费标准见附表七;4.炉灶补偿费标准见附表八;5.以上没有涵盖到的特殊类别补偿,由实施单位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确定。
  六、征收安置房片区基准价格指导标准
  1.一级片区:安置房基准价格指导标准为5100元/平方米。2.二级片区:安置房基准价格指导标准为3900元/平方米。
  七、适用范围
  1.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新实施的项目执行本标准。在此之前已开始实施征收的项目,仍按原政策标准执行;2.浦口区范围内的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适用本通知标准;3.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浦政规〔2014〕3号)、《关于调整和完善浦口区房屋征迁补偿政策等标准的通知》(浦政规〔2014〕5号)同时废止。以上就是“南京集体土地征地补偿都有哪些规定?”的具体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保证。以上是我们为例进行的解答,但是由于我国各省市具体情况不同,相关规定也会有细微的差异。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搜本网站相关内容进行解答,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租房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租房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租房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


·不服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起诉后撤诉又再次起诉的,法院能否受理?
      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后撤诉,又再次起诉的,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当事人撤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


·离婚公积金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公积金算共同财产吗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哪怕它只在一个人的账户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什么变化?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什么变化?一、试点实施前的销售额超过标准也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


·《刑法》走私毒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刑法》走私毒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1)......


·债权转让协议法律规定是什么?
      债权转让协议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债权转让协议法律规定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


·哪些疾病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哪些疾病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一、哪些疾病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法律中规定的监外执行的疾病有严重传染病、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严重器......


·城区旧房如何补办不动产权证
      旧房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首先要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中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


·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工程标准有哪些
      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工程标准有哪些?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工程标准一直是建筑界讨论的话题之一,因为这是一个工程最后的也是最关键的一......


·子女探视权的特征有哪些?
      子女探视权的特征有哪些?1、探视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探视权是......


·债务人欠债不还怎样起诉
      债务人欠债不还怎样起诉实践中,债务债务纠纷常有发生。如果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拒绝还款,诉讼是债权人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救济途径之一。债务人欠债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