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在法律上的规定是什么?
一、高空坠物在法律上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民法典》也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换而言之,在高空坠物的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可以向所有的可能加害人追究责任。“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则不完全是一般原则下的“谁主张,谁举证”,而是要由可能加害人举证证明自己与事件发生没有过错。如果不能举证,即使可能不是加害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这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造成“一人被砸伤,整栋楼居民被集体起诉”的情况。
二、业主如何防止高空坠物的发生?
1、充分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禁止向楼下泼水、扔杂物的现象;2、请家长注意言传身教,用规范的行为教育自己的孩子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3、高空抛物事关全体业主及住户的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请您相互监督和提醒。综上所述,高空坠物的发生和一些业主的不负责有相当大的关系,根据高空坠物在法律上的规定,侵权方不能证实自己没有向楼下扔东西的,也应该按照赔偿数额承担一定的责任。这项规定可以说是有创新意义的,有点像连坐制。受害人为了拿到赔偿,可以起诉整个楼层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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