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医疗费赔付标准:

医疗费赔付标准: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二、医疗事故赔付标准: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三、医疗事故赔偿法: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因为医疗事故的赔偿不是一个统一的计算公式,我们单就针对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来看一下,误工费在计算的时候应该是按照患者具体的误工时间和平时的标准收入来计算的,可是在医疗事故赔偿当中的标准收入一般要低于实际收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不适用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不适用死刑的条件是什么一、不适用死刑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下罪犯不适用死刑: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


·父母在婚后给买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父母在婚后给买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一)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


·别人欠钱不还造成损失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造成损失怎么办?一、别人欠钱不还造成损失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造成损失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偿还钱财,如果对方欠钱不......


·旅游纠纷律师收费是多少在线咨询 > 旅游纠纷如何收费
      旅游纠纷律师收费是多少旅游纠纷如何收费?一般来说根据案件的性质来决定价格按件收费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


·一、夫妻拆迁房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一、夫妻拆迁房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


·哺乳期的含义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
      哺乳期的含义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劳务派遣合同2年到期后不续签怎么办?
      劳务派遣合同2年到期后不续签怎么办?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时候可以诉请经济补偿金,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如下:第三......


·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给付经济 补偿?
      根据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


·离婚后抚养费给到几岁为止
      离婚后抚养费给到几岁为止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


·摩托车横穿马路被撞飞谁的责任?
      摩托车横穿马路被撞飞谁的责任?现在很多驾驶摩托车的人为了节省时间或者走近道,就横穿马路。这是很危险的行为,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发生摩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