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解释是什么?

买卖双方就货物破损、拖欠货款等发生矛盾,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直接诉讼。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这方面,民事诉讼法及民法总则都有说明。民法总则的一个亮点就是对诉讼时效进行了修订,那么,民法总则诉讼时效解释是什么?现在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
  一、民法总则诉讼时效解释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1、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3、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三、哪些情况下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诉讼是解决买卖纠纷的主要手段之一,对于当事人而言,要清楚诉讼时效,否则逾期会给自己带来被动。根据民法总则诉讼时效解释,目前普通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最长时效是二十年。从买卖双方发生纠纷的一刻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故意伤害罪从犯怎么处罚
      共同犯罪中需要具体区分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根据每个当事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进行量刑处罚。那么您知道故意伤害罪从犯是如何量刑的吗?针对这......


·老板不发工资打了欠条算是拖欠工资吗?怎么追
      老板不发工资打了欠条算是拖欠工资吗?怎么追实践中,公司未按约定时间发工资,并且一再拖延时间的,会被认为拖欠工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过,有些......


·生活中,有的话可说有的话不可说,没有证据凭空捏造的话是万不可
      生活中,有的话可说有的话不可说,没有证据凭空捏造的话是万不可说,如果您了解相关的法律知道,就可知道,凭空捏造损害别人名誉甚至造成更为严重后果......


·电厂工程质量部是什么?
      电厂工程质量部是什么?在工程建设的时候,工程质量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因为如果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发生事故的话,会对人员造成很大的损失,并且导致......


·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什么?
      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什么?一、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什么?(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工程质量符合国......


·非法搜查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非法搜查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与社会无关的......


·劳动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内容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内容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一、总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称仲裁委员会)......


·被监视居住的人应遵守哪些规定?违反规定有哪些后果?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监视居住的有碍侦查情形有几种
      监视居住的有碍侦查情形有几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有碍侦查”:(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违约责任的承担有什么方式
      违约责任的承担有什么方式一、违约责任的承担有什么方式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


·虚假破产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虚假破产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公司、企业的破产制度和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破产制度主要是指国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