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广西售后返租非法集资成立吗?

近几年来,很多开发商出台各种新的经营模式,其中售后返租就是其中,而这种售后返租一般打着高收入,低风险的形式来吸引投资者,人们发现这种投资和非法集资的形式非常像,广西就发生了这类事件,导致投资者进行资金讨要,那么广西售后返租非法集资成立吗?
  
  1.售后返租模式存在的风险隐患:
  
  (一)开发商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使得投资者为获取收益盲目投资。不少投资者在盲目抢购中对所购商铺具体位置、周围配套设施不了解、产权不确定、开发商资质不了解,最终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一房多卖甚至上当受骗。
  
  (二)开发商抬高商铺售价获利,承诺给予的高额回报难以保证。开发商在其销售商铺时将商铺售价调高,而投资者在购房前几年所得到的高回报实际是由开发商从虚高的房价中提出给予返还。目前绝大部分开发商都只管出售而不管后期的经营,即使有承租商,但如果承租商经营不善或提前撤租,则难以向开发商支付租金,开发商自然不会倒贴租金给投资者,开发商返租承诺难以保证,回报率缩水。
  
  (三)售后返租这一融资模式极易引发资金风险。开发商实行售后返租可以快速回笼资金。在融资后,可能将巨额资金挪作他用,一旦资金运作的某一环节出现问题,会导致资金链断裂,然而承诺的回报也就难以兑现。
  
  2.判断是不是非法集资,则要看是否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3.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根据以上问题,通过广西售后返租非法集资可以得知售后返租是涉嫌非法集资的,这种形式也近年来出现的新型的非法集资的形式,而现在互联网非法集资案也相对比较多,希望您了解清楚非法集资的形式,这种打着风险较低而收入极高且时间长的案例一般都涉嫌非法集资,希望您能帮助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婚姻当事人如事实重婚罪判几年犯重婚罪的
      婚姻当事人如事实重婚罪判几年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2、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


·新入职必须有试用期吗,试用期有多长时间?
      对于试用期的薪资待遇和入职之后的薪资待遇是有一定的差别的,相信这一点您都是非常的清楚的,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意试用期的长短问题,而且如果可......


·上海五险一金包括什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外求职时用人单位一般都会为其购买五险一金保障。许多人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自身原本在一个城市购买了五险一金,因为工作......


·《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未成年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能力,有......


·违反关于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如何处理
      违反关于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如何处理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根据公安部《规定》第四条的规......


·提起刑事自诉注意哪些?刑事自诉的范围是什么
      提起刑事自诉注意哪些?刑事自诉的范围是什么刑事案件具体可以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其中自诉案件虽然比较少,但也是有的,并且法律中对自诉案件......


·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1)合法的身份;(2)按时足额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3)有稳定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的......


·女方重婚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吗?
      女方重婚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吗?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但需要利于子女成长,与重婚没有直接关系。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的违约行为是哪些
      我们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合同是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保障。当碰到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违反房屋买卖合同时,就必须了解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才能有效......


·工程质量事故规定是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事故规定是什么意思?工程可以说和我们的日常生活特别的贴切,道路工程,我们平常走路开车都需要用到的公路,铁路等等。水利工程,我们的水......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如何认定?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如何认定?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