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诉讼法传唤时间是多久?

在刑事诉讼法中有传唤一说,不同于拘禁,但是它是一种强制性的要求,是公民的一个必要的法律义务。到公安要传唤时,要积极的配合调查。那么,在刑事诉讼法传唤时间具体是多久呢?在刑事诉讼法中有没有具体的规定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刑事诉讼法传唤时间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刑事传唤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1、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能使用询问笔录。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适用刑事传唤。
  
  2、刑事传唤不能异地进行。但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是指户籍地、经常居住地。
  
  3、传唤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
  
  三、刑事传唤有没有强制力?
  
  《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是在侦查措施类,而不在强制措施类。所以刑事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4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6条第3款,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有没有强制力正是刑事传唤与行政传唤的一个本质区别。行政案件中没有太多的其他强制措施,但办理刑事案件程序中有拘传、拘留等较多可供选用的强制措施,没有必要再赋予刑事传唤强制力。
  
  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字时,公安机关是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解决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定》第174条,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时,公安机关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并没有规定当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时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拒绝签字表明拒绝到案,刑事传唤失败,公安机关必须采取其他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传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个小时,同时也严禁规定了,司法人员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形拘禁犯罪嫌疑人。
  
  从上文中我们了解到,传唤是公安在侦查破案过程中的一种手段,虽不会强制,但如果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能会采取强制传唤的手段,这些方式都是为了更好的把案件侦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16以下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16以下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一、16以下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2、已满......


·行政处罚如何复议?
      行政处罚如何复议?行政处罚复议的途径主要有两种:1、不服处罚可以六十日内直接向作出决定的上级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直接向......


·离婚时怎么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财产的争夺是比较激烈的,有的人为了争取更多的财产,不惜采取一些“手段”,即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现实中,离婚时......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


·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内容
      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内容该项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在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到法院作出是否同意申请的决定期间,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外,被申请回避的人......


·洛阳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洛阳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我国,各个城市为了促进当地城市化的建设,进行了大量的征地拆迁工作。洛阳是一个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城市,为了更好......


·对已有子女的外国收养人收养中国儿童有何限制?
      中国收养中心优先安排没有孩子或只有1-2个孩子的家庭收养子女。对于已有5个以上(含5个)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的外国收养家庭,中国收养中心一......


·占用农民耕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


·欺诈离婚不复婚怎么办?
      欺诈离婚之后,若对方不愿意复婚则无法自行恢复婚姻关系,若对财产分割方面有异议能有所救济。一方如果以欺骗手段离婚,以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


·借条被撕破了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借条被撕破了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一、借条被撕破了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被撕破重新粘贴的借条,应该由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提供证......


·单务合同无偿合同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单务合同无偿合同的规定内容有哪些?一、在有偿合同中,双方的给付有对价关系;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义务有对价关系。由于合同的义务是为特定之给付,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