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律师辩护词格式是什么样的

律师辩护词格式是什么样的
  
  律师辩护词在整个庭审的过程中代表着该律师对自己代理方的意见,同时,法官在庭审中也要看律师辩护词,再根据其他证据对案件进行裁判。那么,律师辩护词格式到底是什么?具体要注意哪些内容呢?今天,我们带您一起来学习学习吧!
  
  
  律师辩护词格式是什么样的
  
  
  一、律师辩护词格式
  
  (一)首部
  
  首行要写明标题。
  
  (二)正文
  
  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
  
  1、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二,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
  
  2、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第二,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第三,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
  
  前言: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列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上展开辩论和论述。
  
  (三)结束语
  
  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船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辩护人:某某某
  
  年 月 日
  
  二、写辩护词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关于态度问题
  
  辩护人从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角度,提供法律上的意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帮助审判机关弄清案情,从而作出公正判决,使被告人受到公平合理的裁判。
  
  (二)关于辩护的内容
  
  这要根据不同的具体案情,突出主要观点,不能不分主次,面面俱到,以防主要观点被冲淡。有的应从认定事实上进行辩护,有的应从适用法律上进行辩护,有的则应在适用刑罚方面,有所侧重,或者还应该从别的方面进行辩护。不管从哪方面,都要突出主要观点。辩护词写得好坏,不在于篇幅长短,而在于所提出的观点,是否清楚,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关于辩护词的格式
  
  辩护词分序言、理由、结论三部分。序言部分,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身份和出庭任务,说明开庭前进行活动情况和对本案的基本看法。理由部分要针对起诉的控告,从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和条件来辩护。结论部分,要提出结论性意见,以便使法庭成员明了辩护词的基本观点。现列举实例如下。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律师辩护词格式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首部、正文和结束语三个构成部分。该三个部分缺少一个,该分辩护词都是不符合规定的。同时,在书写辩护词的时候,也要明确摆明自己对案件的态度,认真发表自己的法律意见。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第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如何处罚
      第二次酒后驾驶的处罚: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轻则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最重处罚,可能判处有期徒......


·漏水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
      漏水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司法鉴定在很多诉讼案件中都涉及到,司法鉴定作为判定责任,确定赔偿标准,以及确定损失的判定程序之一,是双方当事人必须要......


·非婚生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么?
      非婚生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么?在实际生活中,非婚生子女的地位是十分尴尬的,通常得不到父母的承认,生活也得不到保障,针对此问题,我国法律作......


·集资诈骗罪需要多少人参与才能构成犯罪
      当一些人缺钱时,就会想到用非法的方式来获得钱财。而进行诈骗就是一种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方式,诈骗的形式有多种,其中就包括集资诈骗,来骗钱他人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醉驾半个小时抽血是否符合规定没有明确的时效限制
      醉驾半个小时抽血是否符合规定没有明确的时效限制,只要抓住即当场查验。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查......


·有醉驾案底的人会受到什么影响?
      有醉驾案底的人会受到什么影响?很多方面都有影响,例如国家有的部门不收又案底的人员,有的资格考试有案底的人员不得参与,很多企业也会对有案底的人......


·离婚要求退还彩礼的请求法院会怎么宣判?
      一、离婚要求退还彩礼的请求法院会怎么宣判?离婚要求退还彩礼的请求法院会在判决时一般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第十条......


·一、交通事故人没伤结案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没伤结案期限是多久?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


·一般父母欠债子女要还吗
      父母欠债子女要还吗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


·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怎么写?
      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怎么写? ??一、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一)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