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买回迁房可以贷款吗?

买回迁房可以贷款吗
  
  回迁房买卖是合法有效,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按照这个原则来讲,回迁房是可以贷款的。回迁房贷款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1、贷款人申请;
  
  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
  
  (2)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3)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
  
  (4)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
  
  2、贷款银行审查;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借款人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并请售房单位在房产收押合同上签章。
  
  4、借款人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5、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险单,与第三方(法人)担保人一起到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在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要求公证的,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6、贷款银行划款;
  
  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账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的存款帐户。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但是和一般的经济适用房不同,回迁房一般可以转让。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买卖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
  
  通常情况下,如果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如果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所以,购买回迁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最后,要买方要注意让卖方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
  
  而回迁房也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所以在购买二手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先了解清楚究竟对方是否已经实际取得了房产证,要是购买到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则就会给购房者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严重的时候甚至会损害到其合法利益。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起诉离婚没证据可以办理离婚吗?
      当夫妻关系破裂,已经确定无法挽回时,双方可以协商离婚。但是在婚姻过程中,一方受到结婚后不平等待遇想要离婚,但是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法......


·保证合同应包括的内容主要有什么
      保证合同应包括的内容主要有什么根据《担保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保证合同包含如下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五个阶段:(一)提交......


·男女双方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男女双方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需要哪些手续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需要哪些手续一、债权人起诉债务人需要哪些证据和材料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


·预防商标权丧失的注意事项
      预防商标权丧失的注意事项我国对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10年,如果保护期限届满,而商标权人又没有及时申请续展的话,那么商标权保护期就会结束,也就......


·一、没有遗嘱婚前个人财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没有遗嘱婚前个人财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


·医学上哪些疾病不能结婚
      医学上哪些疾病不能结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


·债转股追加注册资本是一种合法行为吗?
      债转股追加注册资本是一种合法行为吗?债转股追加注册资本是一种合法行为,债转股、发行新股、增加资本以及增加票面价值,是四种常见的可以增加注册......


·无效婚姻判决多久生效?
      无效婚姻判决多久生效?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并且法院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