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受贿证明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参加政府的一些公开招标项目,是需要企业向政府提供无受贿证明才可以的,就是为了避免有些企业家利用这种不正当的手段,使得招标成了一种走过场的形式。无受贿证明肯定是需要有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才有资格给当事人开具的,而在此之前,需要当事人自己向检察院提交无受贿证明申请书。
  
  一、无受贿证明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致: 人民检察院
  
  兹因我单位参加 (招标人)的 (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活动,需提供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特向贵院申请查询办理,望予以办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申请无行贿证明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需要准备材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公司介绍信
  
  3、招标公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项目经理资格证
  
  6、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承办人的复印件(注意: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2、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3、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
  
  4、数额较大。
  
  四、行贿罪怎么处罚?
  
  根据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
  
  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一般是指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一贯行贿,屡教不改的;为推销伪劣产品而行贿造成严重后果的;为签订假合同, 骗取财物而行贿的;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而行贿的;行贿手段或结果又牵连其他多种罪行的;用国家文物行贿或者用优抚、救济、扶贫、教育等专项特定款物行贿;行贿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损失的;在司法机关追诉时,拒不交待罪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与受 贿人订立攻守同盟的等等。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行贿人自首的特别规定。关于自首,本法第 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 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鉴于贿赂犯罪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取证难度较大而行贿与受贿又是对应的,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行 贿人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实际上是对于受贿人的揭发检举,属于立功表现,因此,为了瓦解犯罪分子,严厉打击受贿犯罪,落实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本条第 2款款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行贿人自首的特别规定,是对我国自首制度的重要补充。
  
  根据刑法第390条第1款的规定,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390条第2款同时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可见,无受贿证明申请书的内容其实非常简单,在开头写清楚检察院的具体名称,然后中间的内容是需要向检察院交代清楚自己因为什么原因需要开具无受贿证明的。这也是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职责,只要提交申请书的人在个人档案当中确实没有受贿的犯罪记录,肯定会给当事人开具无受贿证明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申请信息公开期限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申请信息公开期限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公告栏上存在这一些信息,这就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种方式,当然政府信息公......


·没出事故的醉驾最高判刑多久
      没出事故的醉驾最高判刑多久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


·婚内做到什么程度算重婚罪?
      一、婚内做到什么程度算重婚罪?重婚罪就是在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


·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其中对于公司的主要管理机构,股东等都有详细的规定,那么关于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是怎么样的?解释中包......


·请求海关行政赔偿有哪些途径
      根据《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通过不同的法律救济途径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来实现自己获得海关行政赔偿的......


·企业股东变更网上怎么办理?
      一、企业股东变更网上怎么办理?  1、申请人在网上预约受理,或者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


·众多银行的贷款产品中,邮政贷款怎么样
      众多银行的贷款产品中,邮政贷款怎么样一、邮政贷款的优点:1、贷款方式多样:即可申请抵押贷款,又可申请信用贷款,还可申请担保贷款。贷款方式多......


·医疗纠纷诉讼中的技巧
      法律实务中,往往患者得到的是不公正的鉴定结论,然后才请律师参与诉讼。这种情形下,是否能够推翻和怎挥推翻鉴定结论,患者方在鉴定中的失利将给诉讼......


·被辞退了还没拿到工资怎么办
      被辞退了还没拿到工资怎么办一、被辞退了还没拿到工资怎么办被公司辞退的话,工资没有给,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举报,申请帮助。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是否......


·关于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
      虽然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就实际情形来说,夫妻双方一般无法就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故......


·征地听证程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征地听证程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征地,是国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其本质是为了建设生活环境更好的国家,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服务。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