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首先要获得会计上岗资格证书

首先要获得会计上岗资格证书,并有单位的聘书,并在财政局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并得到财政部门的认可。这样才能证明你确实从事了会计工作。要注意会计证必须注册,不注册是没有效力的,所以没注册的会计证自然也不能拿来考职称。但是大部分会计证发下来都已经注册过了,所以报考职称的时候大都以发证日期为准。只有发下来没注册,日后自行注册的少部分持证者才以发证日期为准。二、你是否工作,是否在从事财务工作,都不以会计证的注册信息为准。因为时下跳槽很普遍,很多人并不及时注册或更改会计证上的工作单位。报名的时候,报名机构更没有权利也没有能力去调阅你的档案查询你的工作经历。三、报名中级时对于年限的审核,是根据发证日期(或注册日期,下同)以及毕业时间来综合考量的。对于非全日制学历毕业者,比如成考、自考毕业生,以发证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年限。对于全日制学历,即参加高考考上大学的毕业生,如果先取得会计证后毕业,以毕业时间为准开始计算年限,如果毕业后才取得会计证,以会计证的发证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年限。另外要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行后,无证上岗属违法行为,不能作为合法的会计工作年限;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因此,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您要注意取得会计上岗资格证书以及在财政局办理相关注册手续。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具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如有进一步疑问可以咨询财政局或相关律师,得到针对性的回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关押时间折抵刑期可以吗?
      关押时间折抵刑期可以吗?一、关押时间折抵刑期可以吗?可以折抵,但有一定的条件。看守所主要是用来关押未决犯(还未拿到生效判决的被告人、犯......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与传统的建筑、餐饮、工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容易发生劳动争议不同,近年来,一些涉及金融服务、科技研发等技术......


·两个法定节假日同一天怎么算
      两个法定节假日同一天,应当是4天法定节假日,所以加班工资应该算四天。中秋国庆同一天,国庆中秋加班费还是3倍工资,不会叠加。劳动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


·车辆贬值怎样鉴定
      车辆贬值怎样鉴定所谓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本身的经济价值会因事故而降低。因事故导致的车辆经济价值降低,......


·竣工预验收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竣工预验收要具备的条件是:一、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


·欠钱不还的人不回信息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不回信息怎么办协商还款不成的可起诉处理,收集对方的身份信息,收集借款证据,比如说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记录或者是聊天记录之类的向......


·患者知情权表现有哪些2023
      患者知情权表现有哪些1、医疗行为知情权。患者对在医疗行为中关于自己的病情(疾病的诊断结果。对患者的病情轻重、痊愈的可能性)医疗措施(措施的性质、......


·借钱人失踪了借款能要回来吗
      一般是可以的。债务人失踪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消亡,债务人所欠债务可以由他的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给予偿还。当然,债权人必须在......


·在我国离婚怎样争夺孩子抚养权
      离婚的时候,真正令双方头疼的事情其实是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解除夫妻关系有时候是很简单的,但是对孩子的抚养权想必大多数情况下双方都不......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赔偿权利人的范围?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赔偿权利人的范围有哪些(1)直接受害人第一种赔偿权利人就是直接受害人,就是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这种受害人是......


·合同的保全包括哪几种措施?
      合同的保全包括哪几种措施?它包括了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一)代位权。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