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未婚生子抚养权怎么定

未婚生子抚养权怎么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
  
  2、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
  
  3、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4、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争取抚养权要收集哪些证据
  
  争取子女抚养权,履行抚养义务需要的证据: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4、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综合上文的介绍,您应该也知道未婚生子抚养权怎么定了吧。此时即使作为非婚生子女,但也是与婚生子女一视同仁的。如果父母无法协商处理子女的抚养问题,完全看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这样也能避免纠纷损害到子女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诉讼离婚开庭一般多久判决?
      在实践中,夫妻一方如果觉得婚姻无法再持续,但另一方不同意的,其中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法院在接收到上诉一方......


·诈骗罪的起诉标准是什么?
      一、诈骗罪的起诉标准是什么?诈骗罪的起诉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起诉离婚期间想买车应该怎么办
      随着时代的进步,其实现在婚姻关系已经变得越来越脆弱,在现实生活当中往往因为各种各样的小问题,就会导致夫妻双方离婚。在离婚的时候很多人都没有办......


·情况怎样可以起诉离婚协议?
      在现代社会,夫妻之间因为各种问题导致感情不和,想要离婚。但对于有的家庭,一方想离婚,而另外一方不肯离婚的现象还是十分多的。一般这种情况下,正......


·醉酒驾驶可以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醉酒驾驶可以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


·劳动仲裁裁决作出的期限要多长
      劳动仲裁裁决作出的期限要多长一、劳动仲裁裁决作出的期限要多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从立案到结案是45天,特殊情况可由院长批准延长......


·行政案件审理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行政案件审理的一般规定是什么?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


·不动产赠与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
      不动产赠与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因任意撤销权依赠与人之意思表示,如无一定的条件限制,则赠与合同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对......


·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的有以下情况:第一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


·玩忽职守罪间接损失100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间接损失100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间接损失100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玩忽职守罪间接损失100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七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