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老公出轨孩子应该判谁抚养?

要是一方在婚内有出轨行为的话,可以说对夫妻感情的影响是很大,现实中因此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情况也很多,而此时必然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那究竟老公出轨孩子应该判谁抚养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婚内出轨财产怎么分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双方协商决定。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男女平等。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即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二、老公出轨孩子应该判谁抚养
  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意见。但是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因此,女方出轨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要视情况而定。只要女方无重大疾病并愿意抚养孩子的,两岁以下一般是归女方抚养。超过两岁的,就要视情况而定,一般会结合孩子的意愿和双方的条件来判孩子的抚养权归谁。上文中已经作出了介绍。虽然出轨行为不会必然导致夫妻离婚,但现实中造成双方离婚的情况却是很多的。而在这个时候老公一方存在过错行为,一般法官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而男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土地承包法共有人有哪些
      土地承包法共有人有哪些一、土地承包法共有人的含义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只要是家庭成员均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但在获得土地承包经......


·双方代理的法律规定
      双方代理的法律规定怎样的?在实际生活中,代理在生活中是普遍的,但也会出现双方代理的情况,那么您是否知道法律上是否允许这种行为,会不会追究法律......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程序是什么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程序是什么股权转让需要履行一系列程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步。然而,由于股权归属直接关系到股东的切身权益......


·在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男方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男方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此时不抚养孩子的话,那女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但要是男方属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这种情况......


·犯罪构成及其要件的含义是什么?
      犯罪构成及其要件的含义是什么?犯罪构成必须具备四个方面,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1、犯罪主体是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预备阶段如何处罚?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预备阶段如何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


·工行个人消费贷款条件是什么?
      工行个人消费贷款条件是什么,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工商银行个人消费贷款条件(一)个人消费银行贷款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贷......


·放弃继承权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需按照该条款办理。......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怎样赔偿
      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怎样赔偿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


·安远县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是多久?
      安远县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是多久?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


·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认定情形有哪些
      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认定情形有哪些1、多次招摇撞骗。犯罪的构成要件直接反映该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在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中,既无数额多少的要求,也无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