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办过户要注意什么
近些年来,由于很多购房者不重视房屋产权过户问题,导致很多卖方“一房二卖”情况的出现,最终使自己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就警示广大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积极办理过户并注意相关事项。那么,房屋产权办过户要注意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办产权过户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
(二)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
(三)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或过户后房与款两清。
(四)购买方需注意所购买房屋是否在抵押状态中,以确定交易及入住时间。买卖交易后贷款时间拖得过长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五)购买方在交易前确定清楚贷款所需要条件及费用,防止买卖交易后因贷款问题所造成的交易损失。
(六)交房时的物业登记及相关水、电、有线电视、煤气等等的过户及房屋情况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后发现这些问题而产生付费上的纠纷。
(七)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九)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十一)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十二)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房屋产权办过户需注意什么
房产过户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办理房屋过户是重中之重,毕竟只有办理了过户,该房屋才能完全无风险的属于您。而为了避免购房者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此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屋产权办过户需要注意的地方,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办产权过户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
(二)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
(三)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或过户后房与款两清。
(四)购买方需注意所购买房屋是否在抵押状态中,以确定交易及入住时间。买卖交易后贷款时间拖得过长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五)购买方在交易前确定清楚贷款所需要条件及费用,防止买卖交易后因贷款问题所造成的交易损失。
(六)交房时的物业登记及相关水、电、有线电视、煤气等等的过户及房屋情况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后发现这些问题而产生付费上的纠纷。
(七)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九)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十一)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十二)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房屋产权办过户需注意什么
房产过户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购房者在买房的过程中,办理房屋过户是重中之重,毕竟只有办理了过户,该房屋才能完全无风险的属于您。而为了避免购房者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此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屋产权办过户需要注意的地方,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用人单位如何规避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
劳动法虽然为作为弱者的劳动者规定了许多有利条款,但是很多时候因为员工的问题而导致用人单位会损失很多,就比如员工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就会向单位索要......
·一、员工可随时通知辞职吗?
一、员工可随时通知辞职吗?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
·两年间陆续借款写的总借条有用吗
两年间陆续借款写的总借条有用吗有用,只要是明确记载了借款内容,表明了借款变动情况的借条,都是有效的。借贷双方在一段时间内陆陆续续签订的借条每......
·如果店铺合同到期续签要不要茶水费?
如果店铺合同到期续签要不要茶水费?没有合法依据取得的财产导致他人遭受损失的,构成不当得利。受害人有权要求返还。一、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优先租......
·侵犯人身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侵犯人身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违法挽留或违法采取限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其中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a)违法劳动教养;b)违......
·合同无效诉讼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无效诉讼范本的内容有哪些?一、合同无效诉讼范本的内容有哪些?合同无效诉讼范本的内容有:原告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有哪些规定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规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