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政局离婚财产分配这个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民政局离婚财产分配这个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民政局是没有资格对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可以协议或者诉诸法院。
  
  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可以暂时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是从两个方面来详细为您阐述了一下。首先我们说民政局不具备处理夫妻财产分配的这种权利,其次,如果夫妻双方是拿着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虽然在离婚协议书当中没有财产分配的这些规定,民政局也可以先办理离婚证,随后双方只能通过法院来分配夫妻之间的财产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谁对民事诉讼法提供伪证提起抗诉?
      谁对民事诉讼法提供伪证提起抗诉?一、《民事诉讼法》关于做伪证行为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夫妻离婚赌债怎么处理?
      离婚赌债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


·环境污染是现在我国乃至全世界也都非常关心的问题,环境污染的损
      环境污染是现在我国乃至全世界也都非常关心的问题,环境污染的损害不仅是环境所带来的变化,还有我们的身体也会受到伤害,环境污染损害鉴定是怎样的。......


·盗窃有前科能判缓刑嘛
      视情况而定,符合缓刑条件,可以宣告缓刑;不符合条件则不能。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


·工程质量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是合法的吗
      工程质量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是合法的吗不合法,借款违约金每日千分5,折合年利率为182.5%,大大超过最高法院规定的年利率24%的标准,所以,是不合法的......


·打官司律师的作用大吗
      打官司律师的作用大吗一、打官司律师的作用大吗遇上官司后,不少人觉得请律师没有必要,但律师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接受委托后,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


·先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有没有
      先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有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和谁主动提出离婚没有多大关系。通常,夫妻离婚对于还知道抚养权,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利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房产证土地使用权利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土地证有使用年限和土地获得方式。土地使用权是对土地所享有的权利,房屋产权是对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所拥有......


·何为公司法的强行性规则?
      公司的复杂市场关系让法律在规范的时候也必须用到大量的条文,但是在众多的规定如果想要让法官正确地运用好这些规则也是需要有具体的分类的,就比如说......


·发生遗弃罪管辖地是哪里?
      一、遗弃罪管辖地是哪里?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