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行政处罚滞纳金怎么算?

出行有很多方式,其中大多数人都选择驾车出行,而现在交通越来越拥挤,车辆也越来越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避免不了会发生一些交通事故。交通行政处罚滞纳金也是常有的。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交通行政处罚滞纳金的呢?数额是在什么范围呢?一、交通行政处罚滞纳金怎么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二、什么情况下会产生滞纳金?一、交警现场开出罚单,超过15天不处理,由第16天开始起收取滞纳金。  滞纳金为每天收取应缴罚款的3%,上限为不超过罚款本金。  二、非现场处罚,也就是“电子警察”所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或者违停被贴单的。这类处罚如果尚未打印出《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罚单, 是不会产生滞纳金的。  如果当事人在交警部门打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后,那么就需要在15天内及时处理罚款,超过了15天就会产生滞纳金。  如果罚款金额为100元,从罚单开具的第16天起,每天就要缴3元钱作为滞纳金,从第34天算起,滞纳金和罚款数便等同了,两项相加要缴200元。很多车主驾驶过程中被电子眼拍到,却一直等不到书面通知。这样的情况会不会产生罚款滞纳金?  不会产生滞纳金。如果车主未收到书面罚款单,又没有查到电子眼拍摄而产生的网上罚单,是不会产生滞纳金。电子眼拍到的罚款已经收到罚款通知书,想年检的时候再缴罚款会不会有滞纳金?  通常来说,电子眼拍摄的非现场违法,如电子警察抓拍的、违停贴条的,这类情况对滞纳金的逾期限制没有那么严格,一般是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在检车前处理完毕,因为检车时会要求先把交通违法给处理完毕,才能年检。  不过,一旦交警部门打印了处罚决定书,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超过15日之后也收滞纳金。按照处理程序规定,如果被处罚人拒绝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名,交警需注明拒签;当事人拒收的,交警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等同于送达。  即便被处罚人拒签、拒收,只要交警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罚单就生效了,15日内不缴纳罚款,同样会产生滞纳金。  对拒签、拒收的,执勤民警可通过执法记录仪记录留取证据。交通违章处理时间期限超期交滞纳金分情况的有的交,有的不需要交。1、交警抓到现行的,当场出具了罚单,这个就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2、到违章处理大厅开票的,一旦票子打印出来,也是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3、违停贴条的、监控抓拍到的,这类的没有交款时间限制,也不收滞纳金。但也要在检车前处理完毕,否则不给检车,要是去处理了,开票后就要在15日交完罚款。现如今交通极其便利,驾车也似乎是人人必备的一项技能了,但是再次同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行政处罚滞纳金。但如果出现意外情况,我们触犯了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需要我们上交交通行政处罚滞纳金,相关的内容在上文也有明确的体现。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怎样的房子土地使用证会有?
      怎样的房子土地使用证会有?一、怎样的房子土地使用证会有?只要不是违法的房子都会有土地使用证的;(一)、如果买的房屋是商品房,开发商有总土......


·盗刷信用卡10万判多久?
      一、盗刷信用卡10万判多久盗刷信用卡10万属于“数额巨大”,法律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


·我们购买汽车后,会上交强险和一些商业保险,当遭遇交通事故时,
      我们购买汽车后,会上交强险和一些商业保险,当遭遇交通事故时,就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目前,交通事故责任从全部责任到无责任分为好几种,如果交......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在休息时间,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但要支付一定的加班工资。但很多劳动者其实并不清楚这个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没有共同财产离婚需要赔偿嘛?
      没有共同财产离婚需要赔偿嘛?一、没有共同财产离婚需要赔偿嘛?可以要求赔偿,但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1、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向他提起......


·犯重婚罪到哪里报案
      犯重婚罪到哪里报案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


·职工工伤医疗期的待遇如何?
      职工工伤医疗期的待遇如何?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


·由建设单位为负责人
      由建设单位为负责人,授权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所以验收的组织人是总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一、房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


·一、违法辞退经济补偿金有上限吗?
      一、违法辞退经济补偿金有上限吗?违法辞退经济补偿金有上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法律规定网络诈骗时效是多久
      法律规定网络诈骗时效是多久现今电子技术不停的发展,网络的运用也渐渐的得到普及。相应的网络诈骗也是层出不穷,花样百出让人防不胜防。相对于网络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