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徐州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的名义依法作出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容易引起行政争议的行政处罚。
  
  第三条 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的指导、审查和报送工作,并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统计、存档等。
  
  各执法单位具体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的初审工作,按照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有关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重大行政处罚,应当备案审查:
  
  (一)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行政违法行为罚款,个人在500元以上的,单位在1000元以上的;
  
  (二)对经营性的行政违法行为罚款在20000元以上的;
  
  (三)拆除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个人在50平方米以上,单位在100平方米以上的;
  
  (四)其它应当备案审查的重大行政处罚。
  
  第五条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第六条 报送备案时,应当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报告》。
  
  第七条 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对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就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一)行政处罚的主体、程序是否合法;
  
  (二)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四)处罚决定是否适当;
  
  (五)《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报告》是否规范,符合法定格式、要求;
  
  (六)其它需要审查的内容。
  
  第八条 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对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处理建议,经市执法局负责人批准后,通知有关执法单位执行。
  
  经纠正重新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规定进行备案。
  
  当事人就重大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单位应当配合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做好应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九条 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应当加强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报送备案的,通知责任单位限期报送。
  
  拒不履行本制度的,予以通报批评,按《市执法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制度由市执法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是根据其他行政法规制定的适宜于我国目前社会实际的法律规范,对于这些需要被判处重大行政处罚的主体,若被备案,则会对自己的生活带来不便,故而对于民事主体,建议遵守既定的法律规范,不要实施违法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程质保金税法规定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税法规定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您都知道,建筑不是一项可以儿戏,可以随随便便完成的事情。我国对于建筑建筑物包括商业住房、桥梁还有一些大型......


·招摇撞骗罪有可能判缓刑吗
      招摇撞骗罪有可能判缓刑吗满足判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判缓刑。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


·国家为了缓解监禁的压力
      国家为了缓解监禁的压力,特设社区矫正人员来对犯罪行为情节较轻的罪犯实施恶性矫正,出到社会也不至于与社会脱节。社区矫正人监护人在工作的过程中不......


·私人戒毒所可以戒毒吗?
      在我国毒品是严厉禁止的,我们都知道毒品可以毒害人的身体,扰乱人的心智,让一个正常人彻底放弃生活、放弃家庭、甚至放弃自己的生命,可以说毒品就是......


·刑事诉讼法的回避制度适用哪些人?
      在我们诉讼活动当中,我们认为回避制度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因为在司法实践当中我们有些时候很难避免会遇到一些情况会导致我们办案的效率大大降低,我们......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关于具体的加班工资标准国家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


·犯罪集团如何量刑
      1、《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


·解除合同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解除合同会有什么法律后果一、解除合同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


·存款遗嘱有效期是怎样规定的《继承法》第25条和第
      存款遗嘱有效期是怎样规定的《继承法》第25条和第八条限定了期限,可以视为不同情形的有效期。一是接受遗赠的须有意思表示是两个月之内;二是诉讼时效为......


·医疗事故纠纷行政裁决的规定有哪些
      医疗事故纠纷行政裁决的规定有哪些?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