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瑕疵履行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不仅会出现部分履行的情况,还会有瑕疵履行的时候。但毕竟情况不同,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是不一样的。当然,面对不同的情形,当事人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也不同。但是否属于瑕疵履行,还要看有没有符合规定的构成条件。那到底瑕疵履行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瑕疵履行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构成瑕疵履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债务人已经作出了履行债务的行为,即必须有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如无履行行为,只能构成不能履行、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2)履行标的不符合债的内容即存在瑕疵。所谓瑕疵是指债务人交付或提供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债的内容。(3)履行行为造成了履行利益的损害。履行利益,又称积极利益,是指债权人合理期待债务人完全履行债务而产生的合法利益,包括既得利益与可得利益。例如,债务人交付的机器不能正常工作,不但造成债权人既得利益即机器本身的损失,而且造成债权人可得利益即机器正常生产所产生的利润损失。(4)须可归责于债务人。《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二条
  【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二、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瑕疵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但其履行有瑕疵,即履行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条件,致减少或丧失履行的价值或效用的情形。瑕疵履行是债务人有积极的履行行为,只是由于债务人履行有瑕疵,使债权人的利益遭受损害,故可称为积极的债务违反。其法律后果为:(1)瑕疵能补正的,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要求补正,并不负受领迟延责任。因标的物的补正而构成债务人迟延的,债务人应当承担迟延给付的责任。标的物虽能补正但对债权人已无利益的,债权人得解除合同。经债权人催告而债务人不为补正的,债权人得诉请法院强制执行。(2)瑕疵不能补正的,债权人得拒绝受领,请求全部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并可解除合同。债权人如仍愿受领,则可请求部分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当债务人的瑕疵履行使债权人的其他人身利益或财产利益受到损害时,便构成加害给付。因加害给付而致债权人的其他利益遭受损害的,无论是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失,无论是既得利益的损失还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债务人均应赔偿,当然,此时实际上已构成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债权人可选择行使请求权。还是拒绝履行、迟延履行,其实这都可以算是一种违约情形,那么违约的一方肯定就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了。根据《民法典》中规定,一般违约金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要是造成的损害严重,则可以适当的放宽违约金的标准。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是什么?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是什么一、满足什么条件是违约损害赔偿?1、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2、一方作出违约行为,包括积极作为和消极不作为......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转让的办法有哪些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转让的办法有哪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


·办取保候审要哪些资料?
      办取保候审要哪些资料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


·肇事逃逸能撤销吗
      肇事逃逸能撤销吗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机动车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和推卸责任,逃离了事故现场,致使无法确定刑事、......


·工伤旧伤复发交通费是否可以报销
      工伤旧伤复发交通费是否可以报销工伤旧伤复发交通费是不可以报销的。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后,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


·专利强制许可是指什么 ?
      专利强制许可是指什么?一、专利强制许可是指什么专利强制许可又称为非自愿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许......


·定向安置房性质是什么样的?
      定向安置房性质是什么样的?所谓定向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定向,而安置给被定向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


·诈骗犯一直怀孕生子逃避坐牢这种方法可行吗?
      诈骗犯一直怀孕生子逃避坐牢这种方法可行吗?这方法看起来来好像可行,但是不能只是一直怀,要生下来才有用,因为生下来,还要等孩子一岁半才服刑,这......


·共同犯罪立功的认定该如何做?
      我们知道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的犯罪,那么关于共同犯罪立功的认定是怎样的呢?犯罪分子投案后有戴罪立功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可以揭发其犯罪团伙,符合......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往往会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日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往往会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日期,开发商应当在约定的日期内交付房屋。然而,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开发商迟延交房的情况......


·固定收入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固定收入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