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10万元的民事诉讼费用谁承担?

10万元的民事诉讼费用谁承担?
  
  司法机关审理民事诉讼案件,是需要一定的民诉讼成本的,故而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时之前,申请诉讼案件的当当事人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的,那么,10万元的民事诉讼费用谁承担?对于没有能力缴纳税额的现象,可以请求得到法律援助。
  
  一、10万元的民事诉讼费用谁承担?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诉讼费用负担的其他情形:
  
  1、二审改判,诉讼费负担二审法院改变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一审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2、法院调解结案的诉讼费承担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3、再审的诉讼费负担
  
  (1)依照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
  
  (2)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由败诉方负担规定负担。
  
  (3)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4、离婚案件诉讼费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5、撤诉案件诉讼费负担
  
  (1)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2)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6、减少诉讼请求的诉讼费负担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7、督促程序诉讼费负担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提出异议致使督促程序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8、公示催告诉讼费负担公示催告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9、申请执行诉讼费负担
  
  (1)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2)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10、申请保全诉讼费承担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1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诉讼费负担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费,由法院依照谁败诉谁负担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12、海事案件诉讼费负担:
  
  海事案件中的有关诉讼费用依照下列规定负担:
  
  (一)诉前申请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就有关海事请求提起诉讼的,可将上述费用列入诉讼请求;
  
  (二)诉前申请海事证据保全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三)诉讼中拍卖、变卖被扣押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申请人预付,从拍卖、变卖价款中先行扣除,退还申请人;
  
  (四)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债权登记与受偿、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案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五)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中的公告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13、特别程序诉讼费承担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由起诉人或者申请人负担。
  
  14、产案件诉讼费承担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的,诉讼费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破产财产中拨付。
  
  15、诉讼费增加的负担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我们可以知道,对于民事案件,诉讼费是由原告先垫付,然后在案件审理结束之时,由败诉支付,若是部分胜诉,则由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支付方。对于没有能力支付诉讼费的情形,可以在审理案件之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建筑企业分公司可以直接签订施工合同吗?
      建筑企业分公司可以直接签订施工合同吗?建筑企业分公司可以直接签订施工合同,根据现行公司法,建筑企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时效是怎样的?一、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


·交通事故横突骨折可以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横突骨折可以赔偿多少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这就要看具体的花费才能确定最终的赔偿额。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1、医疗费。根据医疗......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内容包括什么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内容包括什么1、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原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


·如何认定证人证言的效力?
      如何认定证人证言的效力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生争议的事实。对于......


·商标无效提异议,我该怎么办?
      商标无效提异议,我该怎么办?被提异议就是您的商标在最后三个月公告期的时候,他人对您的商标有异议存在的,提交证明资料到国家商标局,如果对方提供的......


·如今,越来越多的城市人口因为城市房价的压力转而想购买农村的房
      如今,越来越多的城市人口因为城市房价的压力转而想购买农村的房屋,但是他们对于自己能否合法取得农村房屋房产证表示疑惑,毕竟房产证是证明房子是属......


·工伤申报时限是多少
      工伤申报时限是多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


·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可以贷款吗
      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可以贷款吗在农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块土地作为使用,但是现今的情况下,个人只对土地拥有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为国家集体所有,但是在......


·工地遇到意外死亡怎么处理
      工地遇到意外死亡怎么处理随着我国各项建设的开展,建筑公司等施工企业目前雇佣着大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大量的农民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受害方(包括伤......


·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国家在征收农民的土地时,肯定是要给一定的补偿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国家应该给哪些补偿,也不知道征地补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