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能否变更
  离婚时法院将子女判给对方,后来状况发生变化,想自己抚养子女,这在法律上称为抚养权的变更。抚养权变更的方式有两种:协议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因此只要父母双方都同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对抚养费如何支付也达成了一致,没有矛盾和纠纷,就可以了。如果父母有一方不同意变更就须通过起诉的途径解决。上述《具体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该《具体意见》的16条还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从信中可知你女儿今年有11岁了,她愿意跟你一起生活,你现在又有抚养能力,因此你不仅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而且法院根据上述第16条第3项规定也会判决支持你的。要是离婚夫妻协商达成了一致的话,则可以自由约定该如何处理孩子抚养问题。而从原则上来看的话,则通常在离婚的时候都是一方抚养一个子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出口产品责任险是什么?
      出口产品责任险是什么?一、出口产品责任险概述出口产品责任保险,是指以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维修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而产......


·醉酒开车还打人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醉酒开车还打人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依据法律的规定,醉酒驾车,开车人要被追究法律的责任。而醉酒打人,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使他人有轻微伤害的,需......


·公司劳动合同一直不签该怎么办
      公司劳动合同一直不签怎么办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不愿意对工人承担......


·未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未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债务的诉讼时效需要根据还款期来确定,但有些债权人在订立借款协议时却把还款期“丢”了。那么,未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


·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绿化对于每个城市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绿化面积越高,那就意味着这个城市可能环境会治理得更加好。也正......


·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在法律规定中有哪些方面
      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在法律规定中有哪些方面一、确定无名合同的原则有哪些1、吸收原则以合同主要内容为主,吸收次要内容,确定符合合同关系基本特......


·债务转移后,转移人是否可以追偿
      债务转移后,转移人是否可以追偿债权债务进行转移都是可以进行的,但是二者办理转移的情况是有区别的,债务转移需要债权人同意,而债权转移是不需要经过......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治安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治安处罚有哪些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治安处罚有哪些《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


·合同成立的时间怎样确定
      合同成立的时间怎样确定1、一般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


·债权债务统计表的基本准则有哪些?
      债权债务统计表的基本准则有哪些?不同要素所有者包括企业内部管理当局,也包括企业的外部利益关系人如股东、债权人、政府、供应商等等。如果能够对资......


·344国道陕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344国道陕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78号(2002年1月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根据2011年2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