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仲裁原则包括哪些?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我国的基本原则包括有三个方面:
一、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基本原则中的根本,是仲裁制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没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仲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仲裁。从仲裁这—解决纠纷方式的产生与发展来看,它之所以被民事经济纠纷当事人所普遍接受,正是由于它有着不同于诉讼的自主特征。归纳起来自愿原则主要体现在仲裁制度中的如下几个环节:
(—)以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是当事人双方的共同意愿。解决民事经济纠纷最具有效性、权威性的途径有两个,一个是诉讼,另一个就是仲裁。到法院诉讼,只要一方当事人依法提起即可,无需征询对方当事人的同意。而仲裁则不然。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必须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共同选择,没有记载着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向的仲裁协议,任何一方仅凭自己的单方意愿是不能将纠纷提请仲裁的。在决定是否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协商过程中,一方也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不能利用自己在经济、社会中的优势地位迫使对方签订仲裁协议。与此同时,仲裁机构不能受理没有仲裁协议的仲裁申请。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来源于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授权,而不象法院那样,受理案件是基于法律赋予的强制管辖权,只要当事人的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它都可以受理。
(二)向哪个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选定。当事人在选择、约定仲裁机构时,不因当事人所在地、纠纷发生地在何处而受到地域管辖的限制,也不因争议标的额的大小和案件复杂程度而受级别管辖的制约。由当事人约定仲裁机构而不受管辖的限制,是当事人自愿仲裁的进一步体现。当事人可任选他们所共同信任且对纠纷处理较为方便的仲裁机构处理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争议。正如我国《仲裁法》第6条所规定的那样:“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这一点与诉讼有着原则的不同。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起诉讼受到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约束。即使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合同纠纷实行协议管辖制度,但当事人的选择是有限的,不能向超出原被告所在地、合同履亍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这些特定地域以外的法院起诉。
(三)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由当事人在仲裁员名册中自主选定,也可以委托仲裁机构主任代为指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离不开仲裁具有的程序简便、结案迅捷,以及仲裁所具有的专业性、保密性和权威性等优越性。但最为主要的则是相信仲裁能够公正地处理他们之间的争议。因此,当事人挑选自认为公道正派、具有相关的专业素质的仲裁员,就成为当事人自主权利当中的重要内容。当事人选择他所信赖的仲裁员,并由其作出公正裁决,这才会奠定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决的内在基础。
(四)当事人可以约定交由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即当事人将哪些纠纷交付仲裁,可以由当事人自主协商确定。当事人既可以约定把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均交由仲裁解决,也可以约定将某一项或几项争议交付仲裁。
(五)在开庭和裁决的程序中,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审理方式,开庭形式等有关程序事项。
二、仲裁独立原则
仲裁的独立,指的是从仲裁机构的设置到仲裁纠纷解决的整个过程,都具有依法的独立性。包括仲裁机构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仲裁庭享有独立的仲裁权,仲裁委员会不作干预;法院对仲裁裁决虽然有必要的监督,也并不意味着仲裁附属于法院。仲裁法体现仲裁独立原则的内容主要有:
(一)仲裁与行政脱钩。《仲裁法》规定,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的干预,这表明行政机关不能对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的仲裁活动实施干预,不能对案件的审理与裁决施加影响。仲裁法还规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表明仲裁委员会虽然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组建,但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和业务指导关系。设立仲裁机构虽需经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但也仅限于依法审查仲裁机构的设立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进行宏观上的管理,相互间亦无隶属关系。
(二)仲裁庭对案件独立审理和裁决,仲裁委员会不能干预。
《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并结合实际情况聘任仲裁员,依法对违法的仲裁员予以除名;依法决定是否受理案件,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指定仲裁员;以及从事其他有关仲裁的管理和事务性工作。一旦仲裁庭组成直至作出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即不再介入仲裁审理和裁决的实质性工作,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完全由仲裁庭独立进行。
三、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
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是公正处理民事经济纠纷的根本保障,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所应当依据的基本原则。
(一)根据事实,就是在仲裁审理过程中,要全面、深入、客观地查清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包括纠纷发生的原因、发生的过程、现实状况以及争议各方的争执所在,通过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曲直,为适用法律打下良好基础,以便正确确定当事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符合法律规定,即仲裁庭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应当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确定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以及赔偿数额的大小。而不是撇开法律,随心所欲。
(三)公平合理,首先是仲裁庭处理纠纷应当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仲裁员应当处于公正地位,无论仲裁员是由哪一方当事人选定的,他都不代表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是公平地对待双方当事人,公正地处理纠纷。其次,公平合理还意味着,在仲裁中所适用的法律对有关争议的处理未作明确规定的,可以参照在经济贸易活动中被人们所普遍接受的作法,即国际贸易惯例或者行业惯例来判别责任。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自愿原则,此外,各种菜机构都需要独立的审理仲裁案件,按照公平的原则审理案件,若违反这些原则的规定,不管是否给公民造成损害,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容易早了损害,公民可以提出得到国家赔偿的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审查起诉同步录音录像律师可以复制吗?
一、审查起诉同步录音录像律师可以复制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人民检察......
·名誉权侵权人找不到了还能起诉吗?
名誉权侵权人找不到了还能起诉吗?公民的名誉权被侵犯,即便找不到侵犯人,找不到被告也可以起诉。但要向法院提供被告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法院立案......
·一、因为一方出轨的离婚赔偿有多少?
一、因为一方出轨的离婚赔偿有多少?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赔偿,下面是婚外离婚赔偿标准:婚......
·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
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
·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一、什么是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
·净身出户的离婚财产协议有效吗?
净身出户的离婚财产协议有效吗?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
·法院立案的条件包括哪些
法院立案的条件包括哪些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行政以及刑事等方面的案件,同时还有一些特殊的案件,而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法律方面也规定了不一样的立案......
·代位继承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代位继承纠纷在继承案例中的比例已经开始增加,说明代位继承越来越被国人接受。但是代位继承在我国法律中有何规定?具体有哪些法律条文规定了代位继承的......
·农村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哪些
农村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哪些农村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哪些既然土地闲置能够带来这么大的危害、影响那么我们就应该不浪费这样的“好机会”,让农村闲置土......
·具体危险犯也是结果犯吗?
具体危险犯也是结果犯吗?是的;但具体的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刑法理论通常还将犯罪分为行为犯与结果犯。虽然人们对行为犯与结果犯的理解不同,但综合各......
·企业能否私下变更劳动关系?
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会与企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对于双方的劳动关系作出确认,同时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的阐述,如果有一方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