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小区物业费标准中包括了哪些项目

小区物业费标准中包括了哪些项目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以物业管理费的数额大小也不尽相同,对物业管理费的核算,是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小区业主应该关注的。下面具体分析,物业管理费应该包括哪些。
  
  (一)物业管理费一般由哪些项目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二)哪些不能算入物业管理费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对于公共水电费,一般不包含在小区物业管理费中。但是小区物业管理合同上也可以另行约定物业管理费用,所以具体情况还是要研究物业合同。
  
  二、物业费交多少怎么确定?
  
  (一)物业管理费如何确定
  
  物业管理公司为你业主或用户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有不同的。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时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用户协商而确定的。而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具体来说,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的,有些项目的收取方式较为灵活。具体情况也要看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二)物业管理费确定原则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所以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也不能违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
  
  (三)物业管理费必须明码标价
  
  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但这样的规定也不是说很明确的。现实中,不同物业管理公司的等级不同,实际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的标准也就是不太一样的。如果属于商业用房的话,则此时的物业费就会比较高,一般是3元每平方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他项权利抵押中的房产证抵押有什么区别?
      我们购房的行为,导致了房产本身是有所属的,但我们买的是房产的适用年限,所以当房产需要被抵押时,就会有他项权利的抵押和房产证抵押,那么他项权利......


·误工费是指我国的劳动者在受到人身意外时
      误工费是指我国的劳动者在受到人身意外时,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一种保护行为。相关的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可提供相关的收入证明,根据自己的实际收......


·一、一方抚养费怎么申请调低?
      一、一方抚养费怎么申请调低?(一)变更子女抚育费,应另行起诉。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提出增加抚育费的情形较多,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是子女。变更子女......


·告老公重婚罪需要有哪些证据?
      一、告老公重婚罪需要有哪些证据?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


·注销公司需要多少钱?
      注销公司需要多少钱一、注销公司需要多少钱,注销流程是怎样的(一)费用1、全面自己走公司注销流程自己在注销时候在登报和银行注销时候会存在费用......


·工伤赔偿协议私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劳动法》第
      工伤赔偿协议私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事故,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协商解决。从以上......


·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


·怎样认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怎样认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在现代商业社会,随着大众传媒的日益普及、商业广告的日益发展,肖像权的商业利用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那么,到底什么是......


·法律对投标有效期的时间规定是怎样?
      法律对投标有效期的时间规定是怎样?一、法律对投标有效期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八条“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仅指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仅指什么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主要有: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


·申请鉴定主体不同
      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二、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