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规定,缓刑期间可以出境吗?

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结束判刑后,若案件当事人的律师提出缓刑请求,并且经审核确实满足缓刑的条件,司法机关是会判处其承担缓刑的。不少人在缓刑期间有外出打工、学习的需要,那么,根据现行法的规定,缓刑期间可以出境吗?
  
  一、缓刑期间可以出国吗
  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被宣告缓刑期间,如果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可以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情况向派出所报告,对于外出打工、学习,如果是本人所居住的市、县范围外,应当经过当地派出所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外出打工、学习。
  二、缓刑期满后可以出国吗
  可以先持护照申请旅游签证,按照常规来说不论是有无犯罪历史的人出国旅游都是可以的,但是还是要看签证官批不批你的签证。缓刑期间应该遵守哪些规定《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有出境的需要,那么,则必须按照流程,向司法机关提出请求,只有在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以出境,否则私自出境是违法行为,不仅需要承担一定的刑罚,还会被取消缓刑处罚,维持原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申诉状
      申诉人(原审原告):××电脑硬件公司地址:××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职务:经理被申诉人(原审被告):××网络公司地址:××市××......


·民事诉讼法证据收集的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证据收集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证据收集的相关规定1?、证据收集的主体执法机关和律师为了证明特定的案件事实,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


·目前社会上出现这种情况,有的不法商人为了牟取更多的利润,在建
      目前社会上出现这种情况,有的不法商人为了牟取更多的利润,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没有完全按照国家标准实行,最终导致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那么受害者会......


·婚后的共同财产指什么2023
      婚后的共同财产指什么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


·川沙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川沙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关于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2、具体办法由省、自治......


·最近很多城市的社保的缴费标准都有所提高
      最近很多城市的社保的缴费标准都有所提高,在这一标准之下,很多人都纷纷开始补缴社保,但是目前来看还是有很多人未将社保缴齐,包头的社保补交截止时......


·检察院让公安批捕多久会通知?
      一、检察院让公安批捕多久会通知?检察院让公安批捕在犯罪事实审查认定之后,会立即的通知。检察院让公安批捕的话,一般在犯罪事实审查认定后,立即通知......


·退休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否终止?
      关于退休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否终止呢?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不可以轻易解除的,劳动关系建立的长短要依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年限来决定......


·究竟社会抚养费抚养了谁
      在最近几年我国才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而在这个政策没有出来以前超生是要处罚一定的金额的,主要是为了控制人口的增长,处罚超生的人群为社会做出一些......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法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法量刑标准是什么?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法量刑标准是怎样?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