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盗伐林木罪怎么认定 盗伐林木罪怎么处罚

我国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其实一直都是很重视的,虽然也允许砍伐林木,但也要注意砍伐的限度,不能有滥砍滥伐和盗伐林木的情况出现,否则情节严重的话,就会被认定构成盗伐林木罪或者滥伐林木罪。那其中对于非法盗伐林木罪该怎么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非法盗伐林木罪怎么认定1、应当妥善处理聚众盗伐(哄抢)林木的事件。对聚众哄抢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一般参加者,不宜认定为犯罪。2、应当正确处理盗伐林木罪与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关系。盗伐珍贵树木的行为,实际上也会触犯了盗伐林木罪与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两个罪名,对此应从一重罪论处。对于盗伐林木数额较大,同时另有盗伐珍贵树木、保护植物行为的,应实行数罪并罚。区分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界限。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秘密据为已有,以及人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量较大的,应定盗窃罪。区分盗伐林木罪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的界限。主要区别在于对象不同。前罪对象是普通林木,后罪的对象是珍贵树木。二、盗伐林木罪怎么处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但现实中人们普遍性的将盗伐林木罪称之为非法盗伐林木罪,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属于人们生活中的一种习惯用语。不过要是从专业角度对对此罪进行分析的话,就要解释清楚,不能出现偏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借款利息约定的不清楚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相互借款时,一般只是打个借条就够了,并且借条的内容写的也比较随意,这必将涉及假如借款利息约定不明,作为出借人,怎么拿到......


·怎么认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怎么认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无效民事协议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达成的协议因不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经法律规定的机关确认后,其自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拘......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环境保护的大力宣传,民众对自然环境的关注度也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环境保护的大力宣传,民众对自然环境的关注度也增强。各种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事故也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各大媒体、报刊、网络上,这......


·是否可以直接认定摩托车逆向行驶全责?
      摩托车在社会上之所以广受欢迎并且很多人都会在出行时首选这种交通工具主要还是因为方便灵活,但是摩托车在法律管理中也被定性为是机动车而需要相同的......


·民事诉讼最低标的是否有下限规定?
      民事诉讼最低标的是否有下限规定?一、民事诉讼最低标的是否有下限规定?民事诉讼最低标的是没有下限规定的,只要是合理的诉讼请求法院都会受理的,......


·发生民事纠纷会不会坐牢
      发生民事纠纷会不会坐牢民事诉讼是主要是关于财产纠纷和人身损害两大类的争议,一般以金钱赔偿为主。不会判刑。但是,如果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


·如何对损害他人财产罪量刑处罚
      故意损害他人财产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否则只能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自然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


·订立遗嘱人怎样修改遗嘱?
      订立遗嘱人怎样修改遗嘱?修改遗嘱可以通过公证遗嘱的方式对于原来的遗嘱进行修改,立遗嘱人变更和撤销所立遗嘱,只能由遗嘱人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任何社......


·对于霸占别人房子的人会被判刑吗?
      对于霸占别人房子的人会被判刑吗?对于霸占别人房子的人会被判刑,《刑法》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


·持刀抢劫5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持刀抢劫5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持刀抢劫5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持刀抢劫5万的量刑标准是一般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


·一、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条件是什么?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