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拘留吗

有的人一看到交通肇事,自然而然的就认为此时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但其实在交通肇事的基础上,还要符合了其他的情形之后,才能被认定构成犯罪。因而交通肇事逃逸也不一定就会受到刑事方面的处罚。那现实中交通肇事逃逸拘留吗?这是很关键的问题,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一、什么是拘留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2、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二、交通肇事逃逸拘留吗《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肇事逃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处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我国规定的拘留其实有很多种,包括了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以及司法拘留等等。这里说的交通肇事逃逸拘留,如果不能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话,则不能进行刑事拘留。此时一般采取的拘留就属于行政方面的,而此时的行政拘留就属于交通行政处罚中的一种,并不是一种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
      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一、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


·一、交通事故鉴定费和诉讼费由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鉴定费和诉讼费由谁承担?对于鉴定费用及诉讼费应由谁承担的问题,因交通事故案件涉及的法律繁多,难免导致审理结果出现差异,在实务中通......


·公司法定人与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定人与股东的区别是什么从定义上来,数目上,身份要求,权利方面,责任方面都不同。公司股东可以为一人,也可以为多人,一人出资的公司则为一人......


·什么是事实解除事实婚姻的行为?
      什么是事实解除事实婚姻的行为?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周围群众亦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婚姻状态。最高人民法院......


·怎样打离婚官司能赢孩子抚养权?
      怎样打离婚官司能赢孩子抚养权?一、怎样打离婚官司能赢孩子抚养权?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工作过程中烫伤怎么算工伤
      工作过程中烫伤怎么算工伤?工作过程中为履行工作职责而烫伤的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失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失怎么办?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3、......


·农村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农村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农村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具体的规定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


·一、儿子出资给父母买房的房子归谁?
      一、儿子出资给父母买房的房子归谁?房产权属,原则上,以登记为准。登记为父母的,即为父母的房产。子女的出资,在法律上视为借款或赠与。父母与子女,......


·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经过交工验收各标
      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经过交工验收各标段均达到合格以上的工程;?2.?对为完工或交工验收时提出的修复、补救工程已处理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和......


·行政决定的适用范围
      行政调解的范围主要包括: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