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现如今

现如今,酒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饮品。喝酒尽管可以消除疲劳,或是让人一段时间内忘记忧愁。但是我们最需要注意的就是饮酒不开车,开吃不饮酒这个道理。道理虽人人都知,但是却不是人人都遵守。而一个人如果醉驾发生重要的事故,那结果往往就是家破人亡,这时有人就会 问:醉驾撞死人保险公司怎么赔啊?下面我们听听本站我们的答案吧。醉驾撞死人保险公司怎么赔一般来说,醉驾导致人员伤亡,交强险会给予赔偿,而商业车险的话,保险公司不会给予任何赔偿,主要是因为保险公司一般都将醉驾列入了免责条款中。至于交强险赔偿,主要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醉酒驾驶发生交通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是会按照交强险的理赔原则补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但事后有权向肇事方追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保险公司在对交通肇事中死者家属进行赔偿的时候,需要根据肇事方在此次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进行理赔。在赔偿的项目里面包括了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等,对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条例》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 强制 保险责任
  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综上所述,我们对于醉驾撞死人保险公司怎么赔啊?这个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尽管交强险会给予赔偿,但是我们交保险,希望通过保险公司解决的问题并不能解决道德上的内疚和无限期的自责。一旦醉驾撞死人,往往会导致两个家庭的破碎,幸福一瞬间会消失。所以我们务必要遵循法律的条约,不能因为保险公司可以理赔就肆无忌惮。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加班工资追讨最长时间为多久?
      加班工资追讨最长时间为多久?加班工资追讨最长时间为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


·高空坠物伤人责任谁担?
      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的原则是什么《侵权责任法》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相较于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需要做出回避的事情,回避的目的是为了规避一些问题的发生,例如作假等等。那么具体需要我们......


·法院执行扣工资有次数限制吗?
      法院执行扣工资有次数限制吗?没有次数限制,只要条件符合即可执行扣工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


·处罚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措施有哪些?
      处罚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措施有哪些?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没收这些不合格商品,没收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利润,并根据不合格商品的货值......


·一、醉酒驾驶浓度达到多少才是是醉驾?
      一、醉酒驾驶浓度达到多少才是是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1、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


·刑诉法发还物品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检法机关人员虽然在办案的时候是享有相关的权利的,但是在办的过程当中,公检法机关的所有权力都受刑诉法的约定,而且也不能因此使公民的基本利益遭......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


·一、醉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一、醉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罚?醉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危险驾驶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此而......


·股权质押登记生效的条件有哪些?股权质押登记实践中的问题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生效的条件有哪些?股权质押登记实践中的问题有哪些一、股权质押登记生效《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


·小车超员怎么处罚
      车超员的处罚: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扣3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