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没三方协议是否可以入职没三方协议是可以入职的

没三方协议是否可以入职没三方协议是可以入职的,前提是拿到了毕业证书,可以和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二、三方协议有效期1、三方协议的效用,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时候(就是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者是《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之后会自行终止的。2、自签约之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为止的这段时间。从这方面来说,毕业后三方协议仍有效,但是一般情况下,毕业后都到用人单位报道了,而且开始用毕业证签订劳动合同了,三方协议自然就失效了。三、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四个方面(一)要明确职务和岗位,否则,用人单位会利用调职的方式,变相压迫毕业生主动辞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二)要防止用人单位不断用换岗位的方式,反复延长试用期,因为同一个岗位同一个人不能适用两次试用期,而换岗位就没有限制了(其实这招已经不用再防了,根据2008年1月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三)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最低的工资标准,最好能将年终奖用条款固定下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由于我国暂时没有对年终奖定性,这个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单位利用,将来成为克扣薪水的一种方式;(四)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社保,等于工资减去很多,还不能享受国家和单位的社保福利。以上就是毕业生入职没有三方协议有没有什么影响的具体内容,总的来说,就是三方协议确实可以给毕业生提供很大的便利条件,但是,哪怕没有三方合同其实也是可以顺利入职的。只需要拿到了自己的毕业证书,因此,三方协议的影响要根据自己所面临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哪些情形丧失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
      继承人的继承权也是有可能丧失的,要是确认继承权丧失的话,那么就不能对特定人的遗产进行继承了。那么现实中,究竟哪些情形丧失继承权呢?现在,我们......


·残疾人犯罪量刑监护人可以担任辩护人吗
      残疾人犯罪量刑监护人可以担任辩护人吗一、残疾人犯罪量刑监护人可以担任辩护人吗?监护人可以担任辩护人,刑诉法第32条: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


·一般在哪办理公证遗嘱手续
      在哪办理公证遗嘱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


·没结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对于双方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由双方协商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法......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吗?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吗?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


·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是怎样的我国法律考虑到不同的案件类型、案件发生地等因素,对纠纷管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是......


·刑事拘留期限起算时间是多久
      刑事拘留期限起算时间是多久一、刑事拘留期限起算时间是多久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


·约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计算保证期间的时间吗?
      约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计算保证期间的时间吗?也是计算保证时间的,诉讼时效是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


·合同法违约免责条件?
      一、合同法违约免责条件  免责条件:即法律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有:  1.不......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有哪些?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有哪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为确保付出劳动的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根据劳动法及有关......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起诉书
      在交通事故产生后,必有一方是事故主要负责方。在交通事故中车辆的损坏,人员的死伤等发生时,非交通事故担责方会要求事故赔偿。由此,交通事故纠纷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