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目前 ,股票投资在我国已经成为众多投资者所选择的投资方式,在投资股票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办理股票的转让等手续等过程,投资者也应遵守股票交易的相关规则,这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新三板交易规则。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整理出了新三板交易规则,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一、新三板交易规则是怎样的?1、新三板交易规则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股票代码以43打头,如:430003北京时代。2、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新三板交易规则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3、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如买卖双方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因此,投资者务必认真填写成交确认委托。4、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投资者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投资者可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栏目中或报价券商的营业部获取股份报价转让行情、挂牌公司信息和主办报价券商发布的相关信息。5、新三板交易规则要求没有设涨跌停板。二、新三板交易范围包括哪些?(1)新三板交易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信托、合伙企业等。(2)新三板交易公司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挂牌公司自然人股东只能买卖其持股公司的股份。)(3)通过定向增资或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4)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5)协会认定的其他投资者。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新三板交易规则都有所了解了,新三板交易规则的内容包括了在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股份数量的单位应为“股”等等。对于投资人来说,对于股票投资过程中的所有事项都应有具体的了解,才可以避免投资过程中因不了解规则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故意伤害罪谅解书作用是什么
      在故意伤害犯罪当中,犯罪分子及其家人都希望被害人与其家属能够出具一份谅解书,那么您知道此时的刑事谅解书有什么作用吗?针对故意伤害犯罪,我国又......


·监护人与抚养权有哪些区别?
      法律上监护人与抚养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很多人都不了解这两个概念有哪些不同,监护人不一定有抚养权,但有抚养权的一定是监护人,这只是其中一个区......


·2023病假工资怎么算的具体公式是什么?
      人们皆是凡夫俗子,每天五谷杂粮的饮食难免会有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头疼脑热在所难免,想休假但怕耽误工作成为了当下白领的一大纠结。那么病假工资怎么......


·中江县检察院信息公开内容有哪些?
      中江县检察院信息公开内容有哪些?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司法部门将针对检察工作进行相应的调整,而人民群众对此具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司法部门必须对......


·拘役的缓刑期间要遵守什么规定
      拘役的缓刑期间要遵守什么规定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


·酒驾,不管发生在我国的哪个城市,都是属于违法的,都要受到相应
      酒驾,不管发生在我国的哪个城市,都是属于违法的,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一般而言,如果发生酒驾的情况,公安机关都会按照规定对酒驾的驾驶人进行羁押......


·根据合同法如何区分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根据合同法如何区分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一、根据合同法如何区分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区分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


·土地流转收益补偿标准
      我国正处于飞速发展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也在紧跟发展潮流,当然农业现代化进程也不会落后,随之而来的是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也明显加快......


·驾驶人员醉酒驾车判什么罪
      驾驶人员醉酒驾车判什么罪一、驾驶人员醉酒驾车判什么罪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一般情况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综合计算工时加班费怎么算?
      综合计算工时加班费怎么算?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标准工时制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股权集资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股权集资和非法集资都是资金募集的一种手段。对于股权融资主要是帮助企业筹资的方式,用来解决企业发展中资金运转问题。股权融资和非法集资有一定的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